一、各种摄影形式的内涵
通常,一个大型摄影展览,为了体现其规模,往往都希望内部的全面与完整,对题材、体裁、形式都不加限制,这是展览本身的要求所决定了。同样由于展览的规模与级别所限制,其评判标准常常由摄影界的专家们所决定的,各级各类的摄影组织,摄影赛事的获奖标准几乎是几十年如一日,评委也几乎是终身制,这种标准又是以单一的“艺术”或“纪实”来评的,所以,在“权威”评委评判下,一届又一届的赛事,都是按“既定方针”朝下发展,一批又一批的新人,又接着上一届的“获奖”标准去追寻着“艺术”。这种现象沿续发展的结果是对摄影发展的内涵的限制越来越多,只有专家们认为好的题材才能成为好题材,只有专家们认为好的作品才成为好作品。这种内容方面的限制使得许多摄影者背起相机出去不知道拍什么,更不用说普通自娱性摄影活动,更为有意思的所谓专业摄影团体活动常常会遇到连自己的合影照片都照不好的情况。这种摄影畸形发展的结果是让许多摄影者在追求所谓的摄影内涵的时候,把摄影的最基本功用都忘了。笔者认为,摄影活动的组织形式内涵在于充分了解爱好者需求的基础上,探索出一种适合普及、提高和持续发展的活动形式。
二、实际意义上摄影的外延
当人们用摄影来称为使用相机的行为时,往往被认为是摄影家的专利,否则就会被称为照相。其实照相与摄影之间的差异确实很难区别,通常只是认为摄影是一种艺术行为,而照相是一种经营性或者普通纪念性、娱乐性行为。摄影作为一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时,摄影的外延就被放大了,人们再也不能区分摄影与照相的区别,因为照相行为都没有具体的经营性、纪念性目的,同时许多摄影行为都没有具体的经营性、纪念性目的,同时许多摄影行为又有非常重的功利目的。这种艺术行为与群众性娱乐行为相混合的现象就需要我们这些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者重新思考摄影组织的形式与内容以及活动的外延,我们是组织摄影家的活动,还是把普通照相者组织好,让他们能像摄影家一样活动。这就是专家性还是群众性的问题,作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应该注重自身作为一个职能部门的群众性作用,但在具体实施的时候,群众性却变得非常难,这就是近年来摄影外延的限制所造成的结果。
三、摄影群众性的再认识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相机的普及率已越来越高,摄影的群众性普及基础越来越好,但群众性普及工作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要求,因为我们还一直都沿用过去贯常的摄影组织方式,这种方式就决定了摄影活动就局限在摄影圈内。但是如果我们跳出摄影圈,从一个比较平常的角度去看摄影,其实摄影本身很简单,只要买得起相机的人都可以进行摄影活动,不管他(她)对摄影物追求有多高,也不管艺术水平如何,也许没有什么影响力,但作为一种个人行为,进行摄影活动应该没有什么限制。但从发展的角度看,水平提高方面受一定的局限,影响面有限,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代替他对摄影没有追求,也不能说他就一定拍不出好作品。关键是作为群众文化组织的职能部门如何组织这些人,并且利用这些人的影响去组织更多的人来参与摄影活动,把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充分利用起来,为我们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经济发展以后,表面上看业余文化生活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选择性多了,但实际上由于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没有时间去选择,一般都是选择一种比较方便的休闲方式,如打麻将、跳广场舞,参加合唱队等,其它方式由于方便性与消费水平方面的问题,许多人都采取最普遍最方便的休闲娱乐方式。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认识到,最近若干年来,业余生活似乎有些越来越单调了,除上述活动以外,大部分人都没有更好的休闲方式了,所以作为群众性摄影文化在发展以后的今天,群众基础不会而比发展以前差,经济实力比发展以前还要好一些。问题的关键是职能部门组织者能不能真正按照“三贴近”要求,切实重视业余摄影爱好者这块阵地,由计划经济变为市场经济,这是国家发展与时俱进的一个大变化。中国摄影在进入21世纪之后,如果仅仅在开展相关活动上推行“市场经济”,而不在引导、培养广大摄影爱好者在从事摄影活动的思想内涵、表现形式上进行全方位的改变,就根本无法得到真正的提高。综上所述,摄影的群众性已经形成,这是国家繁荣、社会进步的成果。摄影组织工作者理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新时期群众摄影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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