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舞蹈的宗教情感性
道教舞蹈的宗教情感性
无论是道教舞蹈还是世俗性舞蹈,都是伴随着表演者强烈的情感与体验而展开的,强烈激越的情感是舞蹈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在表演道教舞蹈的过程中,表演者——道士的情感是一种特定的情感,即一种宗教性的情感,这种情感包含着表演者——道士对于上天、神灵的感激、喜悦、赞美或者敬仰、崇敬、畏惧等情愫。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毛诗序》论及舞蹈时指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7]这是说,舞蹈较之于言说、诗歌、嗟叹,是主体抒发情感的最佳方式。人们在言说、嗟叹、歌咏都不足以表达内在情感的时候往往需要借助于舞蹈。换句话讲,舞蹈是一种饱含主体强烈情感的表达方式,它是主体热烈情感活动的结果。西方学者恩斯特?卡西尔指出,舞蹈“使我们看到的是人的灵魂最深沉和最多样化的运动。但是这些运动、韵律、节奏是不能与任何单一情感状态同日而语的。我们在其中所感受到的不是哪种单纯的或单一的情感性质,而是生命本身的动态过程,是在相反的两极——欢乐与悲伤,希望与恐惧,狂喜与绝望——之间的摆动过程。其中隐藏着过于浓密的情感,表演者常常经历一次次的高峰体验。”[8]这就明确揭示了舞蹈中包含着强烈之情感。与世俗性舞蹈相区别的是,道士在表演道教舞蹈的过程中,其情感是宗教性情感。有学者这样指出:“古老中国的道门人士,在行法、舞蹈之时,必辅以丰富的想象,想象着自身会临仙境,与神仙、神灵相会的景象,经历着或崇高、或激动、或惊惧、或迷狂的神圣情感,正是通过想象活动与情感活动的携手共进,促使法术、舞蹈顺利向前推进,最终其神学目的获得虚拟性实现。”[9]由此可见,在道教舞蹈的过程中,舞蹈者——道士想象着与神灵相会的情景,想象着与神灵的交通与对话,胸怀之中饱含着敬神、爱神的浓烈宗教情感,正是在宗教情感与宗教想象的推动下,舞蹈顺利演绎,宗教目的最终获得虚拟性实现。又如,葛兆光先生在描述包括道教舞蹈在内的斋醮仪式时指出,道教的终极目的是生存与享乐,理想是飞升羽化,信仰的是天尊神鬼,手段是斋醮符咒,炼丹服食。在道士作法、舞蹈之时,他们会想象神仙真人驾飞龙乘鸾凤,飘荡来去于天人之界,会想象厉鬼魔魅狰狞可怖,遍及人间四处游荡。在斋醮仪式上,道教画图乱人眼目,幡盖旌扇令人眼花缭乱,钟磬和奏,音乐聒耳,灯火闪烁,星灯交映,神秘诡谲。道士们的宗教激情灌注于全部身心,他们疯狂舞蹈、交通神灵、扮神作仙,令观者意醉神迷、惊愕疑惑。置身于这种色彩缤纷,五音嘹亮,舞姿环绕的氛围中,道士与观者都谈不上有什么“坐忘”与“心斋”。只有在强烈刺激下的浑身精血的沸腾与冲动,只有脑海中无穷无尽神奇的幻想,只有在半暗半明的神秘环境中的激情舞动。人的本能——生存欲与享乐欲,在这种迷狂的气氛中,化作了对虚幻彼岸的热烈追求,人的心灵,也在这热烈追求中得到了抚慰,得到了一霎时宣泄的快感。[10]简而言之,道教舞蹈常常浸泡于浓烈的宗教情感之中,道教舞蹈是道士们宗教情感的宣泄方式,道教舞蹈中蕴含着他们浓烈的宗教情感,在表演的过程中,舞者——道士感受到的是与神灵、神仙相遇时或崇敬、或畏惧、或感激、或喜悦的饱满情感。同时,宗教情感构成了道教舞蹈顺利演绎不可缺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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