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音乐专业学生须重视舞蹈基本功训练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方向是:培养合格的、全面发展的、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舞蹈是中小学音乐教师必备的能力之一,它不仅要求教师本身会跳舞,更重要的是能组织编导、排练音乐舞蹈节目。
为此,高师音乐专业学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十分重要。如不经系统、严格的基本功训练,学生必跳不好舞,将来也教不好舞。这恰如一个不会写字、不懂语法修辞的人,必然不会写文章一样。道理似乎人人都懂,但实践起来往往背道而驰。因为基本功训练枯燥、单调、又累又苦,又要持之以恒,于是,训练中便出现“虎头蛇尾”或“一曝十寒”的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对舞蹈基本功训练的必要性认识不足。
舞蹈的动作都是经过美化、夸张、人为塑造条理化了的,是最有典型性的动作。一方面,舞蹈在一定程度上要遵循或利用人们生活中的自然动作及其法则;另一方面,还要在更大程度上加工、改变和美化自然动作,“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就是这个道理。
舞蹈基本功训练要求形成的专业素质包括:
力量——舞蹈者所需要的力量就是肌肉的“速度力量”、控制力和弹跳力等。它们是在肌肉收缩或张力增加时所产生的一种能力。
柔韧性——就人体关节活动幅度的大小而言。柔韧性好的人身段不僵不板,优雅美观。
控制力与稳定性——控制力是指舞蹈中肌肉拉紧保持平衡的控制力和保证舞姿形成的固定的力;稳定性是指在表演中调整、控制、恢复人体平衡和稳定的能力。
协调性与灵活性——协调性指全身各肌肉群都能相互协调配合;灵活性是指能够迅速改变身体或肢体某些环节的位置和方向的能力。
舞蹈基本功训练内容一般分为把上和把下两部分。把上动作可分:擦地、蹲、划圈、小踢腿、跨掖蹲(单腿蹲)、腰、控制、压腿(朝天蹬)、下叉、大踢腿等;把下动作可分为:大踢腿、擦地、蹲或控制、转、腰或翻身、跳(小、中、大)、手位或身段、步或圆场步等。
为解决和克服学生的自然形态,就要保证把上练习的数量和质量;在此基础上,为使学生增加表现力就要多做把下练习和各种组合练习。
高师音乐专业学生舞蹈基本功训练的目的之一是克服自然形态,掌握舞蹈技巧。中小学舞蹈教学的主要手段是教师示范和学生模仿。教师如不能以美的、正确的舞蹈语言和形态技巧为学生做示范,就谈不上舞蹈教学。
但是初学舞蹈的音乐专业学生(包括一切初学舞蹈的人)的身体及生活中的习惯性动作,往往缺乏表演艺术所需要的“力量”、“柔韧性”、“稳定性”、“协调性”和“灵活性”,表现为松懈、呆板、僵硬、不协调,也就是缺乏一个舞蹈教师应具备的专门素质。因此,就必须通过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使他们克服自然形态的各种毛病,掌握正确的形态;训练其肢体的柔韧度,形成其各部肌肉的紧张、松弛的控制能力和各关节的柔韧力量;培养其音乐感和伴随音乐灵活、自如地运用手、眼、身、步各种动作的风格韵律。
训练和不训练大不一样。如腿部肌肉力量差的人,舞姿就不美,感情也不能通过造型自由地表现出来。所以,有人说舞蹈中“抬不起的腿是看不见的腿。”又如:一套刚健有力、节奏明快、豪放开朗、气势轩昂的舞蹈动作,不但需要力量,而且还需要“速度力量”、肌肉耐力、控制力和弹跳力。一个柔韧性差的舞蹈者,动作很难做到文静、柔和;如果腿抬不高,腰下不去,动作一定会显得笨拙僵硬。
舞蹈讲究呼吸。“呼吸是舞蹈艺术中一个重要枢纽,是靠它来支配动作和贯穿到动作中去的。”舞蹈也像音乐一样,讲究呼吸的控制,俗名叫“运气”。不论什么动作,不论动作的大小强弱,莫不受呼吸及其控制程度的影响。有了气的推动才能形成动作和动的抛物线、波浪式、冲击式以及人体的反胴运动。如此重要的呼吸也必须通过舞蹈基本功训练,在练习实践中逐步掌握。
高师音乐专业学生舞蹈基本功训练的目的之二是开发智力,表现美。学生掌握把上、把下各种舞蹈动作技巧,这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她们掌握的不应是僵死的形体动作,而应该是渗透充满了情感和想象的舞蹈艺术语汇,也就是不能死学,学死。在基本功训练的基础上,要发展形象思维,自由地、创造性地组合表演动作,直至能较成功地创编舞蹈、舞蹈律动和游戏作品。这些本领,若脱离开基本功训练这个基础,就等于是无本之木,无米之炊。
作为习舞者的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必须在基本功训练的基础上,驾驭舞蹈表现的三大要素——情感(舞情)、节奏(舞律)、构图,运用自己的手、眼、腰、腿的表情和动作,去表现美,享受美,传播美。他们既是美的塑造者,又是美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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