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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音乐史研究的重要新发现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尘封69年、出自萧友梅手笔的珍贵文献面世


【内容提要】本文考证了被尘封69年之久、未被人知的一份办学报告为萧友梅所撰写。这一史料的被发现,可以澄清长期以来有关所谓“学院派”的问题,以及过去强加在国立音专和萧友梅身上的一些不实之词,还历史以真面目。

【关 键 词】萧友梅/现代音乐史

中央音乐学院萧友梅音乐教育促进会黄旭东和汪朴正在合作撰写《萧友梅生平纪年》与编辑《萧友梅文萃》。在搜集材料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少有关萧友梅生活、工作行踪的文字记载和多份尘封数十年、出自萧友梅手笔的极为珍贵的文献资料。《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为适应非常时期之需要拟办集团唱歌指挥养成班及军乐队长养成班理由及办法》(以下简称“理由及办法”)就是其中之一。这是萧友梅于1937年日寇占领上海(11月12日沦陷)一个月后即同年12月14日在给当年国民政府教育部王世杰部长反映学校情况、汇报如何坚持办学而写信的同时呈上的一份办学报告。信中谈了五个方面的事情,并列有小标题。约一千多字。在讲到经费时说,“假如政府确无法筹足七成,即有四成,亦可勉强对付”。在谈到迁校时说,“假如政府因政局权限之关系,全战区各校一律迁入内地时,本校当然不能例外,届时只有照新方案办理(新方案理由及方法另纸录上)”。“迁内地后,如有四成,经费亦可维持。”这份“理由及办法”就是“另纸录上”的办学新方案。

“理由及办法”是2005年8月在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发现的。正文共十四页。用老式铅字打印机打印。每页十行。竖排。并有一封页,用毛笔书写题目,内容与正文完全相同;从笔迹看,当为萧友梅亲笔所写。再从打印稿的正文看,有多处脱漏的字,亦用毛笔工正地补上;衍文处划上漏空的小圆圈以表示删除,可见打印后萧友梅曾亲自校阅。与给王世杰的信存放在同一“档目·国拾玖4”内的,还有萧友梅用钢笔和毛笔书写的、致时任教育部次长张道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俊升等人的信函若干封。由于“理由及办法”是以“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的名义向教育部上报的一份呈文,所以自然不会署萧友梅个人的名字。但我们以“理由及办法”的思想内容、遣词造句、书写语气以及行文风格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萧友梅一贯的爱国情怀、教育思想和美学理念,再参照在抗战初期发表的几篇文章所体现的音乐思想理论,特别是根据上述几封信中多次提及“理由及办法”,我们断定这份办学“新方案”是萧友梅的手笔。

“理由及办法”标题中以及正文内八处写到的所谓“非常时期”,该指“八·一三”淞沪战役之后,全国进入全面抗战的时期;当时的上海已为日寇所占领,“国立音专”已迁入法租界。萧友梅为“音专”新创办的、于1937年11月1日出版的《音乐月刊》写的发刊词中谈到刊物的使命时就已使用“非常时期”一词,他说:

普及音乐教育之外,在此非常时期,必须注意如何利用音乐唤醒民族意识与加强民众爱国心。(转陈聆群等1990:457)

而开办集团唱歌指挥及军乐队长养成班在1937年12月向教育部建议后,萧友梅在1938年2月1日出版的《音乐月刊》第一卷第四号上的《关于我国新音乐运动》一文中就公开主张了。他说:

在这国难期内,如环境许可时,应尽力创作爱国歌曲,训练军乐队队长及集团唱歌指挥,使他们在最短时期可以应用出去……关于此种工作如能由政府提倡,更容易发生效力。(同上:467)

这与“理由及办法”所表达的思想、拟定的办法是相通的。尤其是萧友梅在“理由及办法”中,石破天惊地提出的“精神国防”思想,可说是先生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对学生所讲的一席话的发展与升华。先生说:

我们中华民族之后裔,国难当头,岂能无视坐等。古人云:“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当兵应以刀枪卫国,我等应以歌声唤起民众,齐心协力,赶走日寇。一个音乐工作者,应该把音乐作为一种武器,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挽救民族的危亡,这是民族赋予我们的重任。(转刘雪庵1982[1993]:81)

这段话,很明显与“理由及办法”中表述的“音乐是建设精神上的国防的必需的工具”相一致。也是能说明“理由及办法”为萧友梅手笔的一个重要思想旁证。

从原来培养“高深专门人才”改为“办理应时势需要的音乐科班”这一教育方针的转变,是关系国立音专办学方向、属于全局性的一件大事。除作为一校之长的萧友梅会去考虑并及时提出外,其他一般教师是不会想到的。而事必躬亲是萧友梅一贯的工作作风。对有关办学方针的确定、学则的制定与修订就更是如此。从北大音乐传习所到国立音专办学方针或学则的制定,都是萧友梅亲自执笔起草的。这份“理由及办法”也不例外。它是在国难当头、国立音专处于风雨飘摇之时,萧友梅根据自己的音乐观,为“建设一道看不见,摸不着,而牢不可破的精神上的国防:即民族意识与爱国热忱的养成”,向当时国民政府提出的既符合抗战需要,又不需增加经费而能使“音专”继续办下去的一个良策。可惜的是,萧友梅虽多次提出(1938年3月24日、4月23日致张道藩函),政府并未采纳;但先生并没有放弃,所以在1938年6月21日致高等教育司长吴俊升的一封信中,又一次提到办学“新方案”,而且告知还拟好了“具体办法”。信中说:

至于适应抗战时期之特殊环境与需要,本校原拟定了一个计划,不过此计划在沪上目前断难实现。在内地办理又不容易聘请教员,故目前有将此一部分在九龙办理之议,作为音专分校也可,作为音专第二部也可。兹仍将该办法呈阅并祈就便转呈部长以备参考(此时由陈立夫任部长)。如蒙采用当即将具体办法续呈。

写这封信时,萧友梅正在香港。可见“理由及办法”一是曾打印多份,他是随身带着的;二是曾两次上呈,亟望教育部允准。

这份“理由及办法”,过去从没有人提起过。就连抗战全面爆发后全力以赴地协助萧友梅维持国立音专、时任教务主任的陈洪先生,生前也从未谈及此事。而能写出像这样富有思想理论深度的“理由及办法”,在当年国立音专,除了萧、陈两位之外,可说是没有第三人。既然陈洪先生从未提到“音专”曾打算办“养成班”的事,这从一个重要侧面,说明“理由及办法”是出自萧友梅之手。

为使广大读者尤其是音乐史学工作者能及早读到“理由及办法”,促进会提前将其公之于世。这是值得倡导的学术行为。我们认为,历史文献是社会的公有精神财富,不是少数人的私产,那种发现了新材料,秘而不宣,独家专有的做法是学术上的“小市民”或“小生产者”。我们主张资料共享,广而告之,加强交流,促进研究。我们相信,“理由及办法”和1917年萧友梅致北洋政府教育部信的公开发表(见《人民音乐》2006年第1期)以及新发现的其他有关新史料的陆续刊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研究,必将有新的突破;某些长期有争议的如所谓“学院派”等问题定会得到客观、公正的结论,而过去强加在国立音专和萧友梅身上的一些不实之词,也会进一步得到澄清,还历史以真面目。

【参考文献】

[1]刘雪庵1982[1993]:〈闻上海音乐学院师生为萧友梅先生树立铜像有感〉[C],戴鹏海、黄旭东编《萧友梅纪念文集》[C]上海音乐出版社。

[2]陈聆群、齐毓怡、戴鹏海编1990:《萧友梅音乐文集》[C]上海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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