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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各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湖南省(分文理,共60计划):

    音乐学:录取文化最低分333,专业最低分215,总分566-596;

    舞蹈学:录取2人,录取文化分352-370,平均分361,专业分215-226,总分578-585;

    美术学艺术设计:录取文化最低分370,专业223,录取总分610-635。

    美术学(书法):文科录取文化分385-474,专业分234-257,录取总分638-724;

    理科录取文化分335-452,专业分222-246,录取总分567-677。

江苏省(不分文理,共80计划,录80人):

    音乐学:29计划,投56人,录取文化分200-281,平均分235.9,总分484.4-549.2;

    舞蹈学:5计划,投7人,录取文化分172-239,平均分212.6,总分467-481.8;

    美术学8计划,艺术设计28计划;共投67人。其中美术学录取文化分191-278,平均分243.9;艺术设计录取文化分194-291,平均分243.5。录取总分473.5-529。

    美术学(书法):10计划,投16人,录取文化分191-270,平均分229.7,录取总分457.4-511.2。

安徽省(不分文理,共45计划,录24人):

    音乐学:14计划,投2人,录取文化分323-327,平均分325,总分564.5-571.5;

    舞蹈学:4计划,无生源;

    美术学10计划,录5人;艺术设计15计划,录15人。其中美术学录取文化分308-344,平均分322;艺术设计录取文化分308-407,平均分350。录取总分547-647。

    美术学(书法):2计划,录2人,录取文化分317-392,平均分354.5,录取总分549.8-622.4。

山西省(不分文理,共50计划,共录42人。一志愿录38人,二志愿录4人):

    音乐学:10计划,录6人,录取文化分345-454,平均分388.5,总分630-731;

    舞蹈学:7计划,录10人,录取文化分286-374,平均分318.5,总分579-667;

美术学10计划,录3人;艺术设计15计划,录15人。其中美术学录取文化分342-345,平均分343.7;艺术设计录取文化分333-465,平均分375。录取总分574.5-694.5。

美术学(书法):8计划,录8人,录取文化分332-414,平均分358.8,录取总分579-658.2。

山东省:(分文理,共110计划,共录87人。一志愿投档90人录72人,二志愿录15人):

    音乐学(文):46计划,投41,录39(2人无合格证)。文304-459,均369.4,总分586-738;

    舞蹈学(文):12计划,投录2人,录取文化分394-405,平均分399.5,总分685.7-699;

    美术学(文):6计划,投0人;

  艺术设计(文):21计划,投录14人,文化分331-479,平均分395,总分581-728;

  美术学(书法文):8计划,投19人,录8人,录取文化分351-490,平均分416,总分633.4-741.6。

    音乐学(理):计划1,投0人;

    舞蹈学(理):2计划,投录2人,录取文化分351-391,平均分371,总分641-682.7;

  美术学(理):2计划,投0;

  艺术设计(理):9计划,投5人,录4人一人无合格证,文314-432,均377.3,总分563-699;

    美术学(书法理):3计划,投7人,录3人,录取文化分349-415,平均分387.7,总分642.6-660。

江西省(不分文理,共70计划,录70人):

  音乐学:29计划,投54人,录29人,录取文化分228-398,平均305.7分,总分572-681;

  舞蹈学:8计划,投12人,录8人,录取文化分252-335,平均285分,总分542-627;

  美术学10计划,录10人;艺术设计20计划,录20人。共投档43人,其中美术学录取文化分237-333,平均分270.7;艺术设计录取文化分239-379,平均分304.3。录取总分487.5-610。

  美术学(书法):3计划,投10人,录3人。录取文化分352-377,均365.7,总分598-626.8。

河北省(分文理,共70计划,录70人。一志愿报我校82人因部分文化未上线录56人,后申请降低文化分数40分内录14人):

  音乐学(文):文268-381,均323,总分548.8-658.8;

    舞蹈学(文):文278-416,均326.1,总分561.8-686;

    美术学(文):文292-346,均309.4,艺术设计(文):文301-392,均330。总分527.5-623;

    音乐学(理):无生源;

    舞蹈学(理):无生源;

  美术学(理):文302-334(共2人),均318,总分537.5-562;

    艺术设计(理):文314(共1人),均323,总分545。 

广西(分文理,共5计划,录取5人)

    音乐学:录取5人,录取文化分291-431,专业分130-146,总分421-572。

云南(不分文理,共5计划,录取5人)

    音乐学:录取3人,录取文化分325-367,专业分125-158,总分474-516;

    舞蹈学:录取2人,录取文化分327-346,专业分194-208,总分52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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