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湖南省(分文理,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文化分、专业分均须达到湖南省最低控制线):
艺术文:
音乐学:20计划,投21人,录21人,录取文化最低分387,专业207,总分613-669。
舞蹈学、舞蹈编导:6计划,投录6人,录取文化最低分361,专业208,总分569-595。
美术学、艺术设计:15计划,投16人,录14人,录取文化最低分418,专业224,总分664-711。
美术学(书法):21计划,投21人,录20人,录取文化最低分422,专业248,总分670-783。
书法教育(专科):22计划,投23人,录19人,录取文化最低分313,专业226,总分578-692。
艺术理:
音乐学:4计划,投4人,录3人,录取文化最低分323,专业192,总分542-556。
舞蹈学、舞蹈编导:4计划,投1人,录1人,文化分361,专业208,总分547。
美术学、艺术设计:5计划,投录5人,录取文化最低分332,专业226,总分573-619。
美术学(书法):7计划,投录7人,录取文化最低分378,专业248,总分648-665。
书法教育(专科):8计划,投8人,录7人,录取文化最低分240,专业224,总分464-640。
江苏省(不分文理,共87计划,追加2计划共录89人):
音乐学:30计划,投档35人,录30人,录取文化分159-244,平均分194.9,录取总分417-501。
舞蹈学8计划,舞蹈编导4计划:投档11人,录11人,录取文化分161-229,平均分203,总分427-502;
美术学5计划,艺术设计28计划:共投41人,录33人。其中美术学录7人,文化分164-210,平均分198.3;艺术设计录26人,文化分158-267,平均分210.2。录取总分442.5-519。
美术学(书法):12计划,投17人,录15人,录取文化分161-238,平均分186.3,录取总分405-473.2。
安徽省(不分文理,共45计划,录36人):
音乐学:10计划,投、录7人,录取文化分330-387,平均分357,录取总分591-649。
舞蹈学:5计划,投、录2人,录取文化分326-464,平均分395,录取总分602-720;
美术学5计划,艺术设计25计划:美术学录4人,文化分337-425,平均分379.3;艺术设计录23人,文化分319-449,平均分368.2;录取总分569.5-698。
福建省(分文理,共33计划,共录28人。投档名单中无我校合格证者退档):
艺术文:
音乐学:4计划,投录4人。投档成绩452-488,均474.7,总分716.2-752.5。
舞蹈学1计划、舞蹈编导1计划:无生源。
美术学4计划,艺术设计13计划:美术学投、录6人,文化分447-489,平均467.1;艺术设计共录14人,文化分422-484,平均457.5;录取总分677-727.7。
美术学(书法):2计划,投档5人,录3人,录取文化分457-556,平均496.6;总分708.6-806.7。
艺术理:
音乐学:4计划,投、录1人,文化分446.5,总分704.5。
舞蹈类:无生源及计划。
美术学1计划,艺术设计2计划:无生源。
美术学(书法):1计划,投2人均无我校合格证退档。
山东省(分文理,共100计划,一志愿录75人,第一次征集志愿录23人,第二次录2人):
艺术文:
音乐学:35计划,投录26人。文化分302-468,均376.2,总分595-753。
舞蹈学9计划、舞蹈编导4计划:投7人;舞蹈学录6人,文化分311-416,平均分353.8;舞蹈编导录1人,文化分378;录取总分573-679。
美术学48计划,艺术设计26计划:共投19人,美术学录1人,文化分377;艺术设计录18人,文化分305-420,平均分356.4;录取总分533-666。
美术学(书法):11计划,投17人,录14人,录取文化分314-433,平均分364.6,总分561.2-667.6。
艺术理:音乐学:3计划,投录3人,文化分327-413,均374,总分625-701。
舞蹈学1计划、舞蹈编导1计划:投2人;舞蹈学录1人,文化分374;舞蹈编导录1人,文化分330,总分618-648。
美术学1计划、艺术设计4计划:投4人,艺术设计录4人,文化分328-366,均345.3,录取总分570.5-616.5。
美术学(书法):1计划,无生源。
江西省(不分文理,共73计划,投109人,录73人,投档名单专业前50%优先录取):
音乐学:20计划,投28人,录20人,录取文化分202-419,总分567-677;
舞蹈学8计划、舞蹈编导5计划:投18人;舞蹈学录8人,录取文化分218-402;舞蹈编导录5人,录取文化分221-350;录取总分539-680。
美术学5计划、艺术设计30计划:共投档54人;美术学录3人,文化分277-344,平均分302.7;艺术设计录32人,录取文化分200-398,平均分303.7;录取总分515.5-662。
美术学(书法):5计划,投11人,录5人。录取文化分297-439,平均358.8,总分584.4-686.2。
山西省(不分文理,共100计划,共录114人):
音乐学:20计划,投17人,录16人,录取文化分321-425,均340.5,录取总分561.6-665。
舞蹈学18计划、舞蹈编导10计划:投64人,普通理工类10计划无生源转入,追加4计划;舞蹈学录25人,录取文化分273-424,平均333.6;舞蹈编导录17人,录取文化分273-400,平均331.6。录取总分590.5-692.2。
美术学5计划、艺术设计27计划:共投20人,录20人。录取文化分321-436,总分557-670。
美术学(书法):20计划,投17人,录17人,录取文化分320-402,平均355.5,总分554.2-651。
河北省(分文理,共100计划,一志愿录71人,后降文化分录各专业缺额共29人,共录100人):
艺术文:
音乐学:声乐方向29计划,投25人,录25人,录取文化分345-438,录取总分610.6-639.8;
器乐方向3计划,投3人,录3人,录取文化分287-339,录取总分555.2-601.2。
舞蹈学22计划、舞蹈编导4计划:投16人;舞蹈学录13人,录取文化分345-448,平均381;舞蹈编导录2人,录取文化分349-354;录取总分603.2-719.5。
美术学6计划、艺术设计25计划:共投23人;美术学录2人,录取文化分383-430;艺术设计录20人,录取文化分344-446;录取总分581-693.5。
艺术理:
音乐学:声乐方向1计划,投录1人,文化分365;总分639.8;
器乐方向1计划,投录1人,文化291,总分568.2。
舞蹈学2计划、舞蹈编导2计划:投3人,录舞蹈学3人,文化分336-385,总分592.8-645.4。
美术学1计划、艺术设计3计划:投1人,录1人,文化366,总分606。
另认可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四省统考成绩录取了部分音乐舞蹈类考生,各省录取分数见下表。
省份 |
专业 |
计划数 |
录取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广西(本科提前批) |
音乐学 |
3 |
4 |
210 |
256 |
专业:240.8,文化:349 |
舞蹈学 |
3 |
1 |
198 |
198 |
专业:198,文化:332 |
|
舞蹈编导 |
2 |
3 |
216 |
225 |
专业:222,文化:337 |
|
贵州(体育艺术二本) |
舞蹈编导 |
2 |
3 |
141 |
176 |
专业:157,文化:324.7 |
舞蹈学 |
3 |
3 |
132 |
145 |
专业:140,文化:375.3 |
|
音乐学 |
4 |
3 |
148 |
167 |
专业:156.3,文化:426.3 |
|
云南(二本A类) |
音乐学 |
8 |
8 |
156 |
183.34 |
专业:171,文化:355.6 |
甘肃 |
音乐学 |
5 |
8 |
79.87 |
84.5 |
专业:81.6,文化:312.3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由我校组织音乐、美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山东、河北、江西、江苏、安徽、山西、福建等七省的艺术类考生,在符合各省招生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凡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前50%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排序录取,剩余50%招生计划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3、除上述七省艺术考生外的艺术类考生在符合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术科统考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