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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九大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汇总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2015年九大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汇总如下: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一、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市不低于207.55、山东省不低于200.88、其他省不低于199.26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5人,其他省生源145人。

二、美术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0.80,专业课成绩北京市不低于512.5分(专业并列512.5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4.97)、广东省不低于550分(专业并列550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2.02)、其他省不低于537.5分(专业并列537.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91.79)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文史类本科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市不低于113.13(655分)、新疆不低于124.28(604分),其他省不低于118.82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其他省生源14人。

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5/北京入围线475+

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中央美术学院

一、中国画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86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5名。并列1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2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57名。并列15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4分。

四、实验艺术: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51名。并列5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4分。

五、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60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9分。

六、建筑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9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855分。 ②其他省:录取3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1.821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985分。②其他省:录取3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039分。

七、美术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582分;

2、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431分。

八、影像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31名,并列23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4分。

②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2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8名。并列1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3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70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4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其文化分数录至420分。

③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名,并列5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8名。并列1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2分。

九、信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8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8名,并列38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0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9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6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7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1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5名。并列12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8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29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96名。并列3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9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47分。

十一、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51名,并列25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2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90名,并列9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7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5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10名。并列21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4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90名,并列9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1分。

十二、家居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8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从中国画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2分;

②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44分;

③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19名,并列1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21分;

④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4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专业名次录至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1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72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⑦从中国画专业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27名,并列2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396分。

⑧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48分。

⑨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4人。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32分。

⑩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0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2名。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28分。

⑦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71分。

十三、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

1、油画:1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2名。

2、中国画(工笔人物):2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2名。

十四、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1、中国画: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名。

2、造型艺术:1人,文化课划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名;

3、艺术设计:8人,文化课划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3名;

十五、港、澳、台、华侨:

录取12人。其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3人。

1、造型艺术:1人,文化课划线:总分40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6名;

2、艺术设计:6人,文化课划线:总分42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7名;

3、实验艺术:1人,文化课划线:总分40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名;

4、影像设计:1人,文化课划线:总分415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7名;

5、建筑学:2人,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494分;

6、美术学:1人,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473分。

▲注:

1、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办法: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非艺术类 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

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折算后成绩为:350÷500 ×750 =525分

天津美术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最低录取综合分数

(史论为文化总分,中外合作办学为英语分)

文化总分或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

101

中国画

73.8

总分360(英语50)

102

绘画(油画)

74.5

总分360(英语50)

103

绘画(版画)

72.4

总分360(英语50)

104

雕塑

72.6

总分360(英语50)

105

绘画(壁画)

72.5

总分360(英语50)

106

摄影

70.6

总分360(英语50)

107

绘画(综合绘画)

71.5

总分360(英语50)

108

中国画(传统艺术修复与鉴赏)

70

总分360(英语50)

201

视觉传达设计

74.1

总分360(英语50)

202

工艺美术(首饰设计与漆艺)

71.9

总分360(英语50)

203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

72.4

总分360(英语50)

204

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

71.1

总分360(英语50)

205

环境设计

74

总分360(英语50)

206

产品设计

73.3

总分360(英语50)

207

公共艺术

70.7

总分360(英语50)

208

动画

69.7

总分360(英语50)

209

动画(影像艺术)

68.2

总分360(英语50)

210

动画(移动媒体艺术)

69.5

总分360(英语50)

211

动画(动画创作与编剧)

69.3

总分360(英语50)

301

美术学(美术史论)

477(语文109)

语文100/英语90

302

艺术设计学

489

语文100/英语90

303

美术学(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

481

语文100/英语90

401

书法学

71.1

总分360(英语50)


中外合作办学

93.1

总分400

四川美术学院



省市名称

文化

分数线

外语

分数线

专业合格线

(造型/设计/书法)

造型类加权分数线

设计类加权分数线

书法加权分数线

艺术教育文化线

风景园林文化线

建筑学文化线

理论类文化线

北京

370

60

233/225/235

71.727

72.113

71.253


555


501

天津

370

60

233/225/235

74.973

72.580





505

河北

380

60

233/225/240

72.693

72.000

73.267




443

山西

390

60

233/230/240

71.540

72.380

72.160


529

462

468

内蒙古

360

60

233/230/235

72.387

72.093






辽宁

370

60

233/230/235

72.193

72.593

77.053



456

456

吉林

380

60

230/230/235

71.647

71.667





433

黑龙江

360

60

233/230/235

70.587

72.360

74.147



450

437

江苏

240

50

233/228/235

72.152

73.009

74.535

260

290


284

浙江

400

60

233/228/235

71.793

72.047

71.967




485

安徽

400

60

235/228/235

73.820

74.087

74.433





福建

360

60

235/230/235

77.600

74.613




568

493

江西

355

60

233/230/235

71.207

71.227

72.413




498

山东

370

60

233/228/240

72.233

72.060

73.340




450

河南

380

60

233/228/240

71.633

72.180

73.000




456

湖北

400

60

233/230/235

72.107

72.360





477

湖南

390

60

233/230/235

71.840

72.800

74.467




475

广东

390

60

233/228/240

72.120

72.153

73.260




540

广西

380

60

233/230/240

71.833

72.347



488


470

海南

350

60

233/230/235

70.080

68.493






重庆

367

55

230/225/235

71.333

70.973

73.473

454

502



四川

380

60

233/228/235

71.607

71.327

73.873

432

491



贵州

400

60

235/230/235

72.907

72.507


441


472

497

云南

400

60

233/230/235

71.780

72.620






西藏

360

55

225/220/235

70.993

69.700






陕西

360

60

233/230/235

72.640

69.353





486

甘肃

370

58

235/230/235

71.733

70.767


415



490

青海



230/225/235








宁夏

365

60

233/230/235

71.980

71.233





478

新疆

240

60

233/230/235

73.500

73.700

73.500




287

新疆定向

240

55

159

73.783







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新疆区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中国美术学院

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分数线

01

中国画1

69.839

02

中国画2

72.9231

03

书法与篆刻

69.2492

04

书法学与教育

61.6472

05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526*

06

造型艺术类

68.9303

07

设计艺术类

71.6359

08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69.9282

09

建筑学类(5年制)

474*

10

建筑学类(4年制)

70.3538

11

录音艺术

62.7446

12

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69.0441

注: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系文化课分数线(满分按750分计)。

广州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2015年鲁迅美术学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是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语文和外语单科成绩也按照折后1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中国画、版画、综合绘画(原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语文单科最低控制线90分。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80分,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

湖北美术学院

类别

湖北籍考生

非湖北籍考生

绘画设计类

212.5

220.5

书法类

230

244

服装表演类

219.33

美术学理论类

显示“合格”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第一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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