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各专业凡有统考规定省份的考生,需持有该省相应专业统考合格证以及我校相应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无统考规定省份的考生,需持有我校相应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
在我校承认省统考成绩的省(区、市)招生录取时,使用各省(区、市)相应专业艺术统考合格成绩,按综合成绩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和不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校考省份与合格线
黑龙江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84.33分,广播电视编导合格线为303.83分,戏剧影视文学合格线为253分,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动画、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合格线为330分;
江苏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88.33分,广播电视编导合格线为288.67分,戏剧影视文学合格线为275.5分,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动画、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合格线为327分;
河北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80.6分,广播电视编导合格线为304.6分,戏剧影视文学合格线为279.1分;
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83分,广播电视编导合格线为302.67分,戏剧影视文学合格线为278分,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合格线为328分,书法学合格线为352分;
辽宁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90.67分,广播电视编导合格线为303.5分,戏剧影视文学合格线为282.83分,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合格线为329分;
江西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84分,广播电视编导合格线为302.83分,戏剧影视文学合格线为275.17分,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合格线为331分;
山东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85分,书法学合格线为351分;
河南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84.67分,广播电视编导合格线为307.67分,戏剧影视文学合格线为240.67分,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动画、环境设计)合格线为332分;
湖南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85.4分,广播电视编导合格线为295.8分,戏剧影视文学合格线为272.6分;
吉林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线为296.8分,广播电视编导合格线为319.5分,戏剧影视文学合格线为315.7分,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合格线为231.34分,书法学合格线为310分,舞蹈学,合格线为331.4分,表演(校企合作)合格线为297.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