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对位法这名词实际使用的意义,是重在织体方面而轻于设计方面。学者们也许会认为“对位法曲式”这说法有点成问题。对位法的织体是可以应用在差不多任何种乐曲形式里面。的确,把莫扎特的《周彼德交响乐》最后乐章叫做赋格是错误的命名(它时常被这样地叫着)。这织体实在是对位的,但结构纲领则毫无错误是奏鸣曲式;那即是说,在主题现出和发展的层次上,在调的系统和排列上,这作品完全是依照交响乐乐章标准的格式,虽然处理方法是将主题们结合起来,彼此相互转位,而在一般的意义上讲,所用的手法是赋格较适于交响乐。并且无论如何,自从巴哈以来,“赋格”这名词实际上不单指某种特殊的织体,同样也是指某种创作形式的纲领。所以把这纲领作一简明的叙述是非常必要的事情。
一篇赋格是由一个基本主题(Principal theme或Subject)形成,并且一般的是由它造成了三个主要部分:现示部分(Ex-position),中间乐段(Middle Section),终乐段(final Section)。最后乐段有时被称为“重现部分”。这是十足的错误命名。因为在赋格里面,根本就没有重现这回事情,巴哈曾经试过一两次,但结果并不怎样好,特别是在E小调风琴赋格(常被称为楔子Wedge),往往叫人感到一个良好的主题,因重现而被牺牲了。赋格的程序本质上就是散开着和延续着的性质。
现示部分的层次是这样:——
每一个声部轮流地进入,主句和答句常是相隔着在主调和属调上,当第一声部把主句(Subject)宣叙完毕时,第二声部给出了答句(Answer)。这时第一声部仍然继续着奏所谓相对主句(Counter-Subject)。当最后声部进入并把主句宣叙完毕后,确实地说,现示部分就完成了。虽然它常常在中间乐段没有开始之前也会有几小节的通过乐句,而这些小节又常常依习惯算它是属于现示部分。这样详细的提出其差别是不重要的——它们是术语的差别,不是实质的差别。我们也不必去对技术方面的事情过于注意例如区别“真实”和“主调”答句。只要知道有时答句是切实把主句移位,有时是把主句略加一点变化就够了。
在我们未讨论到中间乐段以前,有两点需要说明:
(1)在极严格类型的赋格中,相对主句在全部赋格过程里,所有主句出现时必跟随有陪伴。(这种严格类型赋格很少;巴哈‘48’第一卷第二号是一个例子。)主句和相对主句当然必须能相互转位——即是,转位后所得到的效果必须不弱于原位时的效果。主句们依这种方式转位称为“复对位”。有时赋格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对主句,它们彼此间和主句都可相互转位;那么这就叫三部,四部等对位法。(见巴哈‘48’第一卷第四号和第二卷十七号,那是极好的三部对位的例子)。
(2)有时候现示部分跟随着一个全部或部分的“相对现示部分”(Counter-exposition)。在这里面主句和答句一个接一个地连续再次出现在主调和属调上,然而各声部进入时的次序常是不同。
中间乐段这是赋格的主要部分;主句以原来的形式一次一次地进来。但调的选择范围却扩大了。在这些所谓“中间进入”(middle entries)之间,有些短的“插入句”或“发展句”(episodes or developments)。它们常是由主句或相对主句中有特殊性的短句或节奏音型所作成,但也常时用新的音型组合或有更富趣味的形式。例如“增大”(augemen-tation)。“缩减”(diminrtion),“缩紧”(stretto)等等。还有,插入句本身常是由复对位作成,新的插入句往往很简单地将早先的插入句转位后作成。
增大是把主题每个音的时值增长一倍,缩减是把主题每个音的时值减短一半,缩紧是把主题叠置起来——即是,在先前的声部还没有奏完时,新的声部便奏起来了。
有时赋格全部是用缩紧写成。例如巴哈“48”第一卷第一号和第二卷第五号。在这两个例子里,主句都有它们个别的处理方法;常时没有相对主句,并且即使有也不过是少数插入句。
终结乐段长度较前两段为短,一般可指出的特点就是回返到主调。除此之外,对这一节就很难给予其他的描述。有很多情形下,甚至难于确切地说出它是从何处开始。这种连续极为紧凑的处理,是一种优秀的赋格手法。它主要的行为是把从中间乐段里跑出去的或转走了的调,恢复了主调的优势。这样的方式的确很象奏鸣曲式中的“重现部分”。但若给予它“重现部分”这名称,像有人这样称呼的,则又是极端的不适当,其理由见上。
在未解释其他对位法乐曲形式前,有两种特殊类型的赋格必须加以说明——复赋格(dorble fugue)和属于用圣咏调写的赋格,虽然后面这一种常算在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圣咏——前奏曲”(Chorale-prelude)里面。
复赋格是一篇有两个主句的赋格。有时它们是同时出现,就此种情形而论,是极似一篇普通的赋格,除了相对主句是与主句具有同样等级的态度,有时每个主句有分开来的现示部分和发展部分。在这之后,它们便在终结乐段中结合在一起了,一篇十分引人的作品,见巴哈“48”第二卷第十八号)。
属于用圣咏调写的赋格是一篇在赋格中叠加上了一篇“圣咏调”(chorale是一种古日耳曼的赞美歌调)。一线跟着一线,多半是加在三部或四部的赋格上,它们随伴的进行是独立的,有时连续地在下方,或者在上方,或者围绕着进行。还有一种短小的类型,它是用一列短的现示代替赋格那种连续。圣咏调每个连续线开始时,主句便出现,并且常常是(但不一定)缩减了的。这两种都可从巴哈的风琴曲中找到——例如《上苍的爱怜》(第一种)和《亚当事件》(第二种)。
“创意曲”(Invention)和“堪州那”(Canzona)都极近似于赋格,但不甚严格。这两个术语含意都相当广泛,此处无须作不必要的详细技术上的说明。一般的只要知道它们多多少少是种赋格就够了。
“卡农曲”(Canon)的意思是继续不断的赋格,那即是说通过整个乐章或整个乐段,一个声部由其他声部连续模仿着。每一声部并不必都参加这种进行、常时卡农曲是被限定为两个声部,其余的声部是以独立的进行跟随着。此类模仿可以在任何的音程上,并在合适的情形下任何样的距离都可以——那即是说,答句的进入可能在领先声部一小节后,或二小节后,或半小节后(常是此中的一种)。
除上述各种之外,最后需要说明的对位法形式乐曲便是《圣咏——前奏曲》(Chorale-prelude)。这种乐曲形式主要的有三种。
(1)它可能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赋格。(说明见前)
(2)圣咏调可能是由一个声部一线继一线地出现(如在赋格的类型中)。这时旁的声部是被确定了的,不是一篇赋格,而是多少有模仿性的自由对位法。常常是由某种固定的和保有节奏特性的音型为基础。有时圣咏调线的继续是一个接着一个没有分割(如巴哈的《小风琴曲集》);有时当伴奏声部单独进行它们的对位时,每线之间有一个长的间隔。自然这第二种是较长,并需更多精力去创作。
(3)圣咏调的旋律可能予以修饰和改变——时常在某种限度内,它变成另外的风格。在那里面原来的曲调的样式,如果不留意几乎是无从听出。我们看一看《!人!》(原来的调子),再看巴哈的同样名称的《圣咏——前奏曲》,对这种情形就更易了解了:——
在此种类型中,基础声部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它的主要目的是在适当地供给它上面旋律的和声。虽然它们仍然保持着自身独立的性质,并且也不能只认为仅仅是一列的和弦。这种类型的织体性质也许次于其他两类。但它决不是单纯的美——在音乐的世界里象《!人!》或《虔诚地去做》两曲的动人,实在是不易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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