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广州美术学院(英文名称: Guangzhou Academy of Fine Arts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为华南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在内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学府。
广州美术学院的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于 1953 年根据国家建设布局组建于湖北武汉,1958 年南迁广州并更名。办学 70 余年,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关注现实、服务社会” 的办学理念,建立了完善的高等美术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优化专业结构,合理拟定 2026 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下达为准。
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即按全国计划招生。
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普通类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类别 | 计划类型 | 招生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培养单位 | 办学地点 | 省级统考科类要求 | 校考要求 |
|---|---|---|---|---|---|---|---|---|
| 艺术类(校考) | 全国计划(不设分省计划) | 中国画 | 4 | 71 | 中国画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绘画 | 4 | 195 | 绘画艺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雕塑 | 5 | 75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环境设计 | 4 | 72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工艺美术 | 4 | 82 | 工艺美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陶瓷艺术设计 | 4 | 45 | 工艺美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 60 | 工业设计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产品设计 | 4 | 175 | 工业设计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动画 | 4 | 70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110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艺术与科技 | 4 | 75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 | ||
| 书法学 | 4 | 40 | 中国画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书法类” 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 “书法类” 校考 | ||
| 艺术类(省统考) | 分省计划(具体以计划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4 | 30 | 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纤维艺术 | 4 | 24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公共艺术 | 4 | 35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美术学(美术史) | 4 | 40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美术学(师范) | 4 | 60 | 美术教育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美术教育 | 4 | 30 | 美术教育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实验艺术 | 4 | 20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摄影 | 4 | 20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 | 20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20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科技艺术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需参加省级 “美术与设计类” 统考并合格 | 无 | ||
| 普通类 | 分省计划(具体以计划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艺术教育(师范) | 4 | 50 | 美术教育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无 | 无 |
| 建筑学 | 5 | 56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无 | 无 | ||
| 风景园林 | 4 | 28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无 | 无 | ||
| 艺术管理 | 4 | 40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无 | 无 | ||
| 工业设计 | 4 | 55 | 工业设计学院 | 大学城校区 | 无 | 无 | ||
| 艺术设计学 | 4 | 45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无 | 无 | ||
| 智能交互设计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无 | 无 | ||
| 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无 | 无 |
备注:
(1)面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①艺术类(校考)、艺术类(省统考)、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艺术教育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②工业设计、智能交互设计、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专业:考生必须选考物理、化学 2 门科目方可报考;
(2)考生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www.gzarts.edu.cn或官微 GAFA_ZS 查阅各招生专业介绍及课程设置等信息。
(3)大学城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 168 号;
湾区创新学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西路西北侧、紫洞西一路南侧。
二、报考条件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
- 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 的应届毕业班学生;(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6)不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艺术类(校考)专业招考办法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按 “网络初试 + 现场复试” 模式组织校考,校考类别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最终按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分别发放校考合格证。考生初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复试。请考生认真理解报考方式及专业录取原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报。
1. 初试
(1)考生选择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其一进行报考,不能兼报;
(2)报名时,考生务必慎重选择校考类别,报名确认成功后,校考类别不能修改。因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导致校考类别选择错误,或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学校根据各校考类别的报名总人数,分场次组织网络远程考试。
(4)初试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也不作为专业录取因素。
(5)学校根据初试成绩,分别按不超过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招生计划数的 8 倍划定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复试资格线,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报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保留根据复试名额缺额情况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复试资格考生的权利。
2. 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按对应的校考类别重新报名确认后,方可参加现场复试。
(2)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按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两个校考类别分别发放校考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不超过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对应招生计划数的 4 倍。
(3)若考生报考的校考类别所对应省级统考科类成绩不合格,则校考专业成绩无效。
四、校考组织
1. 考试纪律
(1)考生在参加校考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
(2)考生必须诚信考试,不得出现请人替考、互换答卷等违规违法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条例处理。
2. 初试、复试考试安排
| 类别 | 阶段 | 科目 | 范围 | 时长 | 考试时间 | 考点 |
|---|---|---|---|---|---|---|
| 美术与设计类 | 网络初试 | 速写(综合能力) | 提供文字、静物或人物图片等资料 | 2 小时 | 1 月 14、15 日 | 线上 |
| 现场复试 | 素描 | 人物头像写生 | 3 小时 | 3 月 7 日 | 广州、佛山、深圳(具体安排待复试正式报名时公布) | |
| 色彩 | 静物写生、默写或提供图片资料 | 3 小时 | 3 月 7 日 | 广州、佛山、深圳(具体安排待复试正式报名时公布) | ||
| 速写 | 人物写生 | 40 分钟 | 3 月 7 日 | 广州、佛山、深圳(具体安排待复试正式报名时公布) | ||
| 书法类 | 网络初试 | 书法创作 | 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一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一张创作作品 | 1 小时 | 1 月 12 日 | 线上 |
| 现场复试 | 临摹 | 按提供的两件摹本,完成两张临摹作品 | 2 小时 | 3 月 8 日 | 广州 | |
| 创作 | 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两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两张创作作品 | 2 小时 | 3 月 8 日 | 广州 |
(1)各考试科目要求详见我校已公布的《广州美术学院 2026 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大纲》,其中:考生参加 “美术与设计类” 网络初试《速写(综合能力)》须自备 8 开素描纸;参加 “书法类” 网络初试《书法创作》须自备四尺四(69cm x 34cm)开宣纸;
(2)现场复试科目由学校提供画纸;有关现场复试报名及组考等安排,以我校后续官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3. 网络初试组考办法
(1)时间安排:
| 类别 | 报名时间 | 确认考试场次时间 | 打印准考证时间 | 模拟考试时间 | 正式考试场次及时间 |
|---|---|---|---|---|---|
| 美术与设计类 | 1 月 1 日 14:00 至 1 月 6 日 17:00 | 1 月 8 日 10:00 至 1 月 9 日 18:00 | 1 月 8 日至 1 月 13 日 | 1 月 13 日 |
1 月 14、15 日
|
| 书法类 | 1 月 1 日 14:00 至 1 月 6 日 17:00 | 无需选择 | 1 月 8 日至 1 月 13 日 | 1 月 11 日 | 1 月 12 日 15:00-16:00 |
“美术与设计类” 网络初试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报名总数及学校组考实际情况划定每场考试容量,考生须在 “确认考试场次” 阶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场次,每场次额满为止,考生只能选择其他有剩余考位的场次;如报名总数超过学校原两天组考最大容量,我校拟于 1 月 16 日加开考试场次,具体以后续正式公告为准;未在 “确认考试场次” 阶段选择场次的考生,我校将随机为其安排考试场次。
“书法类” 网络初试仅安排 1 月 12 日一场考试,考生无需选择考试场次。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报名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名或报名手续不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系统:
使用电脑网页浏览器打开网页版报名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进入报名程序;或手机上安装使用 “艺术升” APP 进行报名。(注:如果忘记密码,可以通过【忘记密码】中的【短信验证】或【客服申诉】找回密码。)
(4)网络初试报考流程、模拟考试及正式考试场次安排等,详见我校发布的《广州美术学院 2026 年普通本科校考专业网络初试公告》,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4. 报考费
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 号)标准执行,普通高考术科考试每人每科类 245 元,具体如下:
- 美术与设计类:245 元;
- 书法类:245 元。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报考我校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各校考专业,须参加对应科类的省级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对应的校考类型专业成绩合格(即取得校考合格证),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要求,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认定未达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 录取批次
(1)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录取,具体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 录取原则
(1)艺术类(校考)“美术与设计类” 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合格,依据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的专业。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 / 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艺术类(校考)“书法类” 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书法类统考成绩合格,依据 “书法类” 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的专业。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 / 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阶段,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计算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时,此类省份统一使用标准分计算。若有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高考文化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省(区、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我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生源地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4)在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中,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同一校考类别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将按要求执行。
(6)普通类专业: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3. 艺术类(校考)“美术与设计类” 专业破格条件
按照上述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后,在 “美术与设计类” 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校考合格考生总数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 / 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别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考试中心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 [2013] 34 号、粤价 [2007] 186 号文件执行。
学费: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专业学费为 10000 元 / 生・学年,其它各专业学费为 15000 元 / 生・学年,均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 1500 元 / 生・学年,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 1200 元 / 生・学年。
若有变动,按发改委最新标准执行。
七、奖、助学措施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 “奖、贷、助、补、减、缓” 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可在学校官方网站查阅。
八、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招考办法
华侨和港澳台详细招考办法及考试大纲以我校官网发布的相关招生章程为准。
九、其他
- 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请仔细确认并保存,如信息填写有误,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 凡参与我校 2026 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视为已详细阅读《广州美术学院 2026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和认可所述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 我校从未委托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防止上当受骗。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关注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官微(GAFA_ZS)或登录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页查询(网址:http://zs.gzarts.edu.cn/),咨询电话:020-39362077,邮箱:zsb@gzarts.edu.cn。
- 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调整,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调整相关招考方案。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广州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和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 168 号,邮编 510006
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020-39362077
邮箱:zsb@gzarts.edu.cn
官网:http://zs.gzarts.edu.cn
微信公众号:GAFA_ZS
责任编辑:广州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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