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9年音乐艺术类招生简章(四川)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艺术类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
学制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费 |
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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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 |
四年 |
音乐表演 |
羌藏彝歌舞表演 |
16000 |
音乐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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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合唱 |
声乐(民族、美声)(含歌剧、合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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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美声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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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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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演唱 |
声乐(流行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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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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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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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
录音艺术 |
(二)艺术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
学制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费 |
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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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 |
三年 |
音乐表演 |
羌藏彝歌舞表演 |
14000 |
音乐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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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民族、美声唱法 |
声乐(民族、美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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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演唱 |
声乐(流行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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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器乐 |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
艺术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要求,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
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
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
(1)羌藏彝歌舞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2)合唱、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歌剧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歌剧表演、合唱专业统考成绩;
(3)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4)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民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5)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专业
音乐教育:认定四川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校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它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位次分(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四川省公布的普通高校2019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直接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校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编导类本、专科专业分文理编制计划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三)我校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四)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内的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省外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9年(省外)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