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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新疆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喀什东路16号和观园路温泉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436.57亩(229.10公顷)。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8个。学校有16个硕士一级学科、96个硕士二级学科及艺术硕士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现有教授132名,副教授311名;在校研究生、留学生、本科生26877余名。2014年学校获批博士授权点、2015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已经入学。学校实现办学层次、办学空间的双重突破。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方向授权、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和音乐学、舞蹈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艺术硕士(MFA)授权点。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聘请了严良堃、杨鸿年、樊祖荫、赵塔里木、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现有教职工91名,在院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

多元文化、歌舞之乡是新疆发展音乐教育事业肥沃的土壤。大胆创新、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是音乐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学院先后请进数百余名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来院讲学和演出,同时邀请民间艺术大师走进课堂。学院开放式的办学模式已经形成,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已硕果累累。

学院教改课题《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先后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自治区社会科学一等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教师、学生近三年获得国际、国家各类艺术赛事金奖20余人次,团体金奖12项,“双重乐感艺术实践团队”先后出访美国、新加坡、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台湾、香港等国家地区,更是频繁往来于北京、上海、大连等国内兄弟院校交流,受到了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高度评价,被业内人士誉为“最具新疆气质的艺术团队”。

一、招收专业、学制

招收专业

国标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学制

音乐学(民语言)

130202

师范类

含艾捷克、弹拨尔、热瓦甫、扬琴、萨它尔等乐器及声乐表演方向

本科五年

音乐学(双语班)

130202

师范类

本科四年

音乐学(汉语言)

130202

师范类

本科四年

音乐学(民考汉)

130202

师范类

本科四年

舞蹈学(民语言)

130205

舞蹈学

本科五年

音乐表演(汉语言)

130201

声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民乐、管弦乐等专业方向

本科四年

舞蹈学(汉语言)

130205

舞蹈学

本科四年

【备 注】:民语言为民考民考生,本科五年含预科一年。双语班考生不预科,本科四年。民考汉考生,本科四年,以上考生身份特征以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为准。

【免费师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0年开始面向新疆考生实施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免费师范生就读期间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自主择业,具体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新政办发【2010】2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最新政策执行。免费师范生计划以自治区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二、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2016年我校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民语言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汉语言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民乐、管弦乐等专业方向)、舞蹈学本科专业。考生请参照我校在各地州、市所设考点的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就近考试。所有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的考生须取得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音乐联考合格证。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地州、市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①]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

3月3-4日

3月5日

阿克苏

阿克苏艺术学校

3月3-4日

3月5日

喀  什

喀什师范学院

3月10-11

3月12日

伊  宁

伊犁师范学院

3月10-11

3月12日

注:请考生在乌鲁木齐市考点报名时领取《乌鲁木齐市考点考生须知及各专业测试时间安排》。

三、报名须知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的考生已经取得统考合格证能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

2. 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并需另交照片两张。

3.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持统考合格证(音乐学、音乐表演的考生)、身份证(填写高考报名序号)到报名点报名,填写报考登记表。

4.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未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各考点交准考证,退还复试考试费。

四、专业考试要求、科目(所有口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本知识、术语及对话)

(一)音乐学专业(民语言、双语班、民考汉、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掌握一门乐器演奏能力和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诠释作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②]、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主 专 业 —— 作品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两首

舞 蹈 —— 自备2分钟舞蹈小品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注:音乐学专业考试分为初、复试,要求主、副专业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进入考场前应准备好服装及舞蹈道具。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

考试科目:主专业作品一、二、三,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考试暂为一试,报考人数较多时采取初、复试,要求主专业曲目不能少于三首)

注:音乐表演专业方向考试时,主考教师任选其中两首或三首作品。

1.声乐演唱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演唱作品;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 —— 中外作品三首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乐 理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1.练习曲一首(含音阶抽查)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乐 理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4. 新疆少数民族乐器演奏方向(民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至少两种新疆少数民族乐器的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 1.练习曲一首

2.自弹自唱作品一首

3.演奏中型乐曲一首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一升一降内线谱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五、录取原则及待遇

1.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校考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

2.录取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4.学费6000元/年。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115(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xjnu.edu.cn/

[①] 该日期为考试第一天时间,考试天数按各考点最后的报名人数确定,乌鲁木齐市考点考试时间较长,请在报名时参阅《考生须知》。历年前四天为音乐学专业的初试、复试,后两天为舞蹈、音乐表演。

[②] 主、副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无声乐、器乐作为副专业的以朗诵、特殊才艺等代替,形式及演奏乐器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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