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一、考试科目和内容
考试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1.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
2.书法创作:历代经典诗词(40字以下,自选书体);
3.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4—6字名句)。
二、考试时间
时间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2017年12月17日 |
古代碑帖临摹 8:30-10:00 |
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 14:00-17:00 |
三、考试准备
1.考试应安排在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标准化考点。
2.考点应有明确的考点平面图、路标、公告栏及其它标识,同时还应将《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时间表》、《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张贴在考点的醒目位置,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监督。
四、考试实施
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两科合并一次连续考完。古代碑帖临摹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先收古代碑帖临摹答题纸(试题),后发书法创作答题纸(试题),接着考试,中间不休息。
具体操作参照《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美术、书法类考务工作要点》(另发)的相关规定。
五、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招办负责统一组织。按照“先分类分等,后细分打分”的方法,实行密封、流水作业进行评阅。
1.评选样卷:评卷组根据书法类各科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参照考生答卷选出各类答卷的样卷;
2.各科评委对照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和各类样卷标准集体分类、分等,共分六大类16个评分等级;
3.评委分类分等后的答卷由专家复审组进行复查,最后确定答卷等级;
4.经专家复审后的答卷由各科评委在确定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5个评委同时打分,所打分数输入计算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并公布专业合格线和分数段,对专业合格考生不再发放专业合格证。对专业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分数复核的考生,须于2018年2月26日8:00至2月27日15:00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招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省招办不直接受理考生申请。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存在分数漏评、漏登和错登情况,不复核评分宽严。复核结果由县区招办通知考生。
附: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开考前30分钟(首场考试开考前40分钟)预备铃响后,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开始入场、对号入座。15分钟内入场完毕。古代碑帖临摹和书法创作两科为同场考试。
2.开考15分钟(即8点45分)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3.考生自备毡布、印床、章料(3枚)及相关的书写和篆刻工具及必要文具。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4. 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答题。
5. 答题纸规格:古代碑帖临摹70cm×45cm;书法创作137cm×35cn;章料规格: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2cm×2cm、2.5cm×2.5cm、3cm×3cm各一方。
6. 严格按照试题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完成答题,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7.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作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作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题纸、试题带出考场。
8. 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题、答题纸,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9.专业考试被认定违规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当年艺考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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