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山东财经大学(筹)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山东财经大学(筹)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省属重点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山东经济学院前身为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由山东会计专科学校与齐鲁大学的经济系合并组建而成,是山东省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文革”期间,山东财经学院中断办学。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并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山东财政学院始建于1986年,是财政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建校初期实行部、省共建,以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后,学校领导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 学校共有4个校区,占地4818亩。现有21个学院,5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1000余人,研究生2000余人。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5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2个专业学位授予权。2009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1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6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拥有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和会计学4个“泰山学者”岗位。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学科结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人。教授、副教授90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15人。教师中有“泰山学者”特聘教授4人,全国优秀教师1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2人,博士生导师20人。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依据国家与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一流、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山东省高层次财经人才培养和经济研究的重要基地,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专业介绍 (一)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人文素养及艺术修养,具有创新思维、现代设计理念和突出设计能力的专门设计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可进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媒体、平面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制作,商业展示设计,会展展示设计及计算机设计创意等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等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基本造型及色彩感受能力; 3.具备一定传统文化素养、从传统中提取设计元素的能力; 4.具有独立进行各类平面、广告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及展示设计的基本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性思维能力; 5.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具备一定的外语读写能力; 7.能够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主要课程:基础造型、色彩基础、图形创意、平面构成、立体构成、中西方美术史、艺术设计理论、民间美术、标志设计、招贴设计、会展视觉传达设计、系统设计、包装造型设计、多媒体设计、城市形象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字体设计、版式设计、标志设计、装潢设计、计算机图形设计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二)美术学(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审美文化素养,掌握艺术品投资、经营、鉴定所需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从事艺术品投资、鉴定,同时适于金融领域艺术品抵押、保险等业务的需要及相关管理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品鉴定、投资、经营以及金融、抵押、担保、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从事书画及瓷器、玉器、杂项等艺术品鉴定、投资、经营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悉国家有关艺术品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具有鉴定艺术品主要是书画艺术品的基本能力; 3.掌握投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担保、抵押、保险等金融业务所需的基本知识; 4.具有一定的审美素养和艺术创作能力; 5.了解书画等艺术品市场规律、发展动态; 6.具备一定的外语读写能力; 7.能够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适应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要课程:投资学概论、艺术品鉴定概论、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中外美术史、美学概论、考古学基础、艺术品鉴定实践(书画、瓷器、玉器、铜器、杂项等)、造型艺术基础(绘画、书法、篆刻、雕塑等)、艺术品市场分析、拍卖理论与实践、艺术品投资、市场营销、金融学、保险学、担保法概论、企业管理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三)广告学(平面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平面广告设计知识与技能、宽广的科学文化知识与良好的艺术素养,熟悉我国广告业方面的政策法规,能在新闻媒介、书刊出版、文化教育、广告实体、企事业单位从事平面广告的设计、研究、教学、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平面广告设计方面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平面广告创意思维能力的培养、平面广告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的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掌握市场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商品销售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广告策划、经济管理、文学艺术、广告文案等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 2.掌握广告经营与管理的基本方法; 3.具有独立进行广告策划的基本能力; 4.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国内外广告策划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广告学概论、市场营销学、广告文案写作、设计造型与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广告创意、标志设计、广告策划、计算机图像处理、CI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四)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有扎实的数字媒体艺术的基础理论、创新能力、审美能力和设计能力,能够把艺术设计的新理念与数字化技术相结合,既掌握艺术设计过程中所需要的艺术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又能掌握与数字音视频、动画、网络游戏等数字媒体技术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发挥其艺术创造力,从事数字媒体产品的开发、策划、艺术设计、编创与制作等工作,面向设计实践第一线的应用型、技能型的高级专业设计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既具有扎实系统的数字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又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 2.具有一定的数字媒体艺术欣赏、艺术设计和艺术创意能力; 3.接受各类数字图形图像制作设备操作和制作方面基本训练; 4.掌握数字影像制作技术方面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掌握电脑动画与网络游戏设计的关键技术; 5.能够具备广告设计、产品设计、概念设计、内容制作及质量评价的综合能力; 6.了解和初步掌握数字媒体艺术领域的新动向和新技术; 7.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概论、素描基础、数字色彩艺术、计算机图形学、设计美学、美术设计与创意、摄影与摄像、网页设计与制作、数字音视频处理原理与技术、计算机动画原理与设计、网络游戏、影视艺术导论、视频特技与非线性编辑、数字媒体后期制作、数字媒体新技术与艺术欣赏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五)文化产业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文化产业管理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人文素养、专业技术和文化项目运作能力,能在文化事业单位、旅游部门、大型企业、新闻媒介、广告公司、信息咨询行业从事文化产业管理以及文化市场开发等工作,或者在相应的教学、科研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文化产业基本理论及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地运用文化产业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行社会实践工作,掌握我国有关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成为复合型高素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或文化市场开发的人力资源。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文化产业管理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了解文化科学、管理科学、艺术科学等现代科学的理论和基本知识; 3.熟悉我国有关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 4.了解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了解国外本专业的发展动态;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创业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 主要课程:文化产业概论、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中国文化史、中外文学史、中外艺术史、管理学概论、文化政策法规、文化资源学、美术基础、图书与传媒出版业、广告学、旅游产业导论、艺术批评与鉴赏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六)音乐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表演、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下设两个专业方向: 音乐表演方向:培养掌握一定的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音乐表演技能,具备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文艺演出、节目编导、音乐活动等工作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的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音乐经纪人方向:培养具备音乐学、传播学、音乐营销、音乐经纪人实务、音乐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能在音乐文化传媒领域从事艺人包装、艺人经纪工作;在音乐演出、音像制作、音乐出版、艺术品交流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领域,从事音乐项目策划、音乐监制、音乐版权经纪、音乐制片、音乐艺术传播与管理方面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远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修养;热爱艺术事业,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等专业艺术表演能力;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具有从事音乐教育和音乐创作、表演、编辑、研究、组织经营等工作能力。 3.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艺术教育、管理能力,能够担任演出和一般音乐活动指导工作。 4.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掌握至少一门外语,能初步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5.具有健全的体魄、健康的审美情趣、宽阔的文化艺术视野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劳动、卫生习惯,达到大学体育、卫生合格标准。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利用现代设备进行工作和科研的能力。 主要课程: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美学、音乐教育学、音乐学概论、合唱与指挥法、曲式与作品分析、和声学、民族音乐学、艺术概论、数字媒体导论、MIDI基础(电脑音乐制作)、演出经纪人概论、文化市场学、知识产权概论、文化经济学、管理学概论、音乐编辑学、传媒经济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四、招生计划
六、校考合格证发放及高考录取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