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类别 |
专业名称 |
录取分数(折合分) |
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709.08 |
广播电视编导 |
716.48 |
|
音乐类 |
音乐学 |
776.77 |
音乐表演 |
770.83 |
|
音乐表演(中俄合作) |
726.52 |
|
录音艺术 |
752.17 |
|
美术类 |
美术学(师范) |
741.85 |
设计学类 |
731.84 |
|
绘画(油画、版画) |
732.75 |
|
中国画 |
728.25 |
|
雕塑 |
700.3 |
|
动画 |
700.51 |
|
摄影 |
702.58 |
|
舞蹈类 |
舞蹈学 |
743.78 |
表演类 |
表演 |
772.2 |
播音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770.67 |
海师范大学2018年外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美术设计类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上海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办法:
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成绩折算公式如下):折算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1000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上海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办法:
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0%)×1000
音乐舞蹈类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统考专业采用各省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上海、山东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办法: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俄合作)、录音艺术: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舞蹈学: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折算公式如下:折算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1000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上海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办法:
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折算公式如下):折算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