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办法公告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并公告我校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一)招生专业及省份
1.2023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2.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应省份请关注2023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3.港澳台侨考生请关注我校发布的相应招生简章。
(二)招生考试办法
1.对于专业校考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报名考生须参加我校网络初试,初试合格者参加我校复试。校考具体报名要求、考试时间安排、科目要求等详见我校发布的2023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2.对于专业省统考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招生省份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招生省份规定执行。如遇招生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美术类校考专业投档规则执行。
二、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一)招生省份
2023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招生省份为:山东、河北、湖南、湖北、河南、黑龙江、山西、辽宁、浙江。
(二)招生考试办法
学校在部分招生省份采用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部分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具体如下:
1.采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山东、河北、湖南、湖北。
2.采用校考成绩:河南、黑龙江、山西、辽宁、浙江。浙江省外考生,须参加我校网络初试;对已报名我校的浙江省考生,省统考成绩视作我校校考初试成绩。所有初试合格者须参加我校复试。校考具体报名要求、考试时间安排、科目要求等详见我校发布的2023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招生简章。
三、各专业(类)省级统考科类对应要求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艺术类统考科类的设置,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我校各专业类别对应统考科类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类)名称 |
包含专业 |
省统考科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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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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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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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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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商业插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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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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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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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
/ |
按各省级招考机构要求 |
四、其他
最终以《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美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公布为准。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对相关方案进行调整。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