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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09年录取分数(广西壮族自治区)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湖北大学2009年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专业志愿。
    (2)对各专业校考成绩特别优秀(前三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考生电子档案投进我校的,将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方面的情况予以优先录取。
    (3)对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但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0%+省联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
    (4)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同专业分方向招生,考生进校一学期后通过考核双向选择专业方向,实行分流培养。

美术学 文理综合 最高分449 ,最低分324;

艺术设计 文理综合 最高分425,最低分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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