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时代的中国流行音乐
作者简介:王辉,山东聊城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流行音乐作为一种与市场经济相伴出现的文化现象已以各种形式并通过各种渠道渗透在社会日常生活中。尤其在进入90年代以后,流行音乐借助着大众传媒的凌厉攻势迅速改变着中国社会音乐文化的格局。在流行音乐强烈的冲击下,严肃音乐与民族音乐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境地,甚至出现了危机。尽管忧国忧民的精英们对此痛心疾首,对流行音乐的研究、讨论、批评一直没有停息过,但是却丝毫没能阻止流行音乐进入人们生活每个角落的前进步伐。
当代世界,消费主义漫漶于全球,当代中国都市也已进入了准消费时代。艺术活动亦日益深入地市场化、商业化与产业化。它“借助现代文化工业日臻完善的传播技术和复制技术手段”并不断按照城市人的需求而塑造自身。消费时代的流行音乐此时已可以被视为是“由文化工业生产商操纵,以大众信息传播系统为载体,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之中建构起来的,为社会部分成员所接受的一种简单规范的音乐形式,是一种以公开的商业行为为目的、满足当代大众心理需求的大众宣传品和消费品”了。①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也带来了世界文化多元化的发展,中国流行音乐文化的发展同样也不能排除世界音乐文化生产及其机制对其所产生的影响。在对中国当代流行音乐的探索中,可以发现中国当代流行音乐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从各个方面学习、模仿、借鉴着严肃音乐与民族音乐的某些因素使自己得到发展,并已经成为一个势不可当的趋势。首先可以看到的是,当今的流行音乐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已经呈现出一方面现代派音乐与古典音乐、浪漫派音乐共存,其次是现代音乐与流行音乐、民族音乐共处的复调式发展态势。对此,我们必须理智地加以辨析,流行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商品可谓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由于它的通俗性、娱乐性以及它以普通大众为接受对象的特点,确实满足了人们精神生活的某种需要,并且随着市场化的进程,逐步由原来的边缘地位趋于音乐消费中主流地位,被越来越广泛的受众群所接受。但另一方面,必须正视的是由于它的复制性、模式化的生产方式及其商品性、市场性也确实使得音乐文化领域发生着空前的结构重组和理想置换。而这一切必将颠覆我们长期以来建立起来的传统音乐那严谨的音乐律制、乐思发展、乐曲结构、和声对位等一切内在的规则、标准和结构。流行音乐没有向传统音乐那样重视传统音乐中的那种深刻性的主题、严肃性的题材、纯正性的风格以及规范性的表现技巧。它仅仅是适应着人们的消遣、娱乐的感性需要而发展,并不以思想性、现实性和社会性为要义。在当今多元音乐文化融合的发展中,应该明确的是“融合”并非意味着取消中西传统音乐各自的主体根基。面对多元文化的冲击与融合,传统音乐文化可谓是整体音乐发展的生生不息的能源。所以在发展流行音乐文化的同时,我们同样应该重视对传统音乐的主体根基的保存与传承。
其次,媒介革命决定了当代流行音乐的变化,同时,与其相应的接受群及接受模式也因之而发生了变化。当代社会主导传媒形式由于科技的发展而产生的变化,随之也引起了原有艺术生态格局的全面变化。随着通讯技术和因特网的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国流行音乐的传播媒介经历了由录音机传播到广播电视传播再到网络传播的发展历程,同时其传播载体也随着科技的发展而经历了由80年代的手提录音机,到90年代的随身听(Walkman)、再到90年代末的CD播放机以及到现在的ΜP3的发展与衍变。不同的传播媒介、不同的传播载体则培育了不同的消费观念与不同的接受群体。音乐传播的数字化以及国际资讯的即时性使人们可以做到直接接收到世界各国的音乐,使得国内流行音乐信息能够做到与国际同步。这无形中促进了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流向。这种在网络文化基础上创造的数字音乐、网上传输、网上下载等流行音乐消费方式,使得我们对音乐的感受方式也随之改变。
如今的流行音乐文化的消费已经进入一种时尚的数字化时代,从而一种新的消费观念随之形成,一种新的消费方式也随之出现。网络歌曲已经从聆听下载音乐向放歌网络、向更广泛的音乐爱好者传播的全新模式发展。即我们已经步入“E歌时代”。“E歌”开放式的语音环境取代了固定人数的密闭包厢,任意的私人空间取代了公共场所,一切都是充满新鲜感、时尚感与科技感的互动式音乐娱乐“革命”。“E歌”为人们打造了一个全新的音乐娱乐“异度空间”,使人们在一个良好的音乐环境里实现歌唱的愿望更轻松,更便捷。“E歌时代”的这种强调主动参与、互动交流,具有个性的活动天地与自我展示平台,在电子传播时代已经具有迅速普及之势,并成为营造流行空间和时尚通道,被都市流行音乐爱好一族广泛接受并认同的互动娱乐形式。
再次,当代流行音乐在消费社会的整体运行中产生。产业化最终使资本的力量通过市场机制将流行音乐文化纳入了生产线式的商业流程。如今艺术活动日益深刻的市场化、商业化与产业化使得当代中国都市已进入一个消费时代。在消费时代中对于流行音乐文化的消费是与大众传播媒体的进步与发展密切相连着的。即现代大众媒介的发达程度已经紧紧地与消费观念的散播联系在一起。现代媒体的宣传充斥着人们的生活,人们在进行消费之前已经受到了媒体宣传的培养和熏陶。可以说媒体在制造消费音乐商品的欲望的同时也制造出了消费对象的价值,这种价值不仅仅指消费对象本身具有的使用价值,而且还有被大众媒介赋予的附加值。一方面,许多电子媒介出现之初本身就是昂贵的消费品,这些物品的出现和普及必然造成消费时尚的兴起,从而给以往旧有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以冲击。另一方面,大众传播媒介在现代消费社会为各种消费商品提供了宣传渠道,也为各种消费行为的制造与推广提供了可能,并形成了对消费行为的引导和对旧有消费观念的荡涤。
在当今的流行音乐文化消费中,“使用商品”、“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已不再是人们购买商品的唯一目的,而是开始强调和重视商品的“交换价值”和“符号价值”,并且“占有商品”、“拥有象征”成了人们购买商品的主要目的。这种转变也是人们步入现代消费文化时代的标志。在流行音乐商品消费领域中呈现出由于消费需求多样性导致的消费的个性化特点,消费个体需要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消费行为来确立自己在消费领域中的话语权。拥有不同的经济地位和文化品位的消费个体也都在现代的音乐消费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和自己喜爱、习惯的消费方式,拥有着更为自我的消费理念。通过对音乐商品的“拥有”来表达自己的心态和身份,表达对他人和周围环境的感受,并以此作为融入某种特定的社会群体的途径。简而言之,消费时代的消费个体通过选择消费方式来展现自己的个性和对生活的理解与感知。音乐消费领域中的个性化消费已经成为个体自我表达和取得身份认同的一种主要方式。当然这种个性化消费使得音乐消费者群体也已较为明显地倾向于离散性群体,即流行音乐的受众已趋于分化为多种层次或类型。也正是由于受众层的分化而产生了对流行音乐的不同需求。需求是终极的动力源,有需求必定有发展。针对于此,流行音乐不断开拓新的音乐资源,借鉴与容纳民族和西方的音乐因素,从而形成新兴音乐文化形态崛起和传统音乐文化形态更新。
在建设市场经济的中心任务和全球化的历史潮流面前,发展文化产业已不是要不要、应不应当的问题,而是怎样才能发展得更快更好的问题。迄今为止,几乎全国、各省、各大城市都制定了自己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有的甚至把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音乐文化产业以高新技术为生产手段和传播媒介,电视、电影、广播、报纸、书刊、录音、录像、光盘、电脑网络、信息高速公路等传播媒介建立起以都市为中心的范围几乎不受限制的传输网。巨大的经济效益与高新技术的参与,使音乐文化产业拥有自我扩张的内在动力和势头,可以突破任何延搁与约束而拥有一个广大的前景。这一切都促使了音乐文化产业的领域与空间呈现出真正意义上的开放性。艺术活动的场所已不再是与大众的日常生活严重隔离的高雅艺术场馆,而是百姓可以自由出入的空间,如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街心花园,艺术接受休闲化与日常生活化了。在这些场所中,艺术活动、审美活动、商业活动共展并存,交错进行,互惠互利。由之,高雅音乐与通俗流行音乐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民族音乐、严肃音乐作为一种具有商业属性的精神产品进入音乐文化市场与流行音乐的距离也将逐步趋于消解。
作为大众文化一个分支,流行音乐的商品化属性使得它总是能够做到随着时代和这个时代的人的需要而变化发展。流行音乐亦可谓是在以它的特有的通俗性、大众性、时尚性成为社会最可靠的标本和最准确的寒暑计。尽管对于流行音乐仍然存在众多的理解方式,但是,流行音乐仍将继续顺应着社会的发展,承载着当代社会中的各种思潮,以其特殊的影响力和强烈的指向性波及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笔者认为作为理论研究工作者,关注社会前沿问题是其应尽的责任。所以对于流行音乐的研究工作,要做到随着其不断发展而继续深化,研究的学理性要随着其不断发展而继续加强,研究的方法要随着其不断发展而继续完善,研究的视野也要随着其不断发展而继续拓宽。
注释:
①黄会林、尹鸿编《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