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在浙江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的通知

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凡符合规定需在我省设点组织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请填写《2013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12月20日前报我院,我院将根据今年教育部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和我省规定,经审核同意后具体安排设点事项。
    我省规定,凡报考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包含素描、色彩、速写三门中两门及以上科目的专业)的考生,均须先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在接纳考生专业校考时,须审核确定考生具有《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2013年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将于2013年1月中旬核发)后,方可办理专业校考报考手续;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仅凭《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即可报考。
经我院审核同意设点的高校,在专业校考后,须通知合格考生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2年11月22日

附件:2013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登记表

高校名称(全称盖章)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专业名称

专业考试科目

拟安排考试时间

 

 

2013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2013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2013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2013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2013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2013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2013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2013年拟在浙江安排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

美术类

音乐类

其他类

 

 

 

    注:此表由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外高校填写,于2012年12月20前报我院计划发展处。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908535(省考试院计划发展处)/0571-28866126、28865193(传真)(杭州师范大学考点)/0571-86843333、86843999(传真)(浙江理工大学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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