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1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原山东省戏曲学校)
2011年招生简章
新校区、新环境、新教学模式、更加规范的管理制度
一、招生专业、学制、对象、专业考试内容和学费: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专业考试 |
学费 |
戏曲表演 |
50名 (京剧40;吕剧10) |
五年 |
中小学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全省招生 |
1.基础条件 2.演唱、表演 3.动作模仿 4.听音、节奏 |
4500元/年 |
戏曲伴奏 |
28名 (京剧26;吕剧坠琴专业2名) |
五年 |
中小学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全省招生 |
1.乐器演奏 2.听音 3.节奏 |
4500元/年 |
依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仍执行2001年收取学费标准。以上收费若有变动,依照物价局2011年新规定。
二、专业报名和专业考试:
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持学校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招生报名地点:
2011年3月26日—3月31日 |
青岛市歌舞剧院 |
2011年3月26日—3月31日 |
德州市京剧院 |
2011年4月2日—4月7日 |
淄博市群众艺术馆 |
2011年4月2日—4月7日 |
聊城市京剧院 |
2011年4月16日—4月21日 |
济宁市儿童乐园 |
2011年4月16日—4月21日 |
烟台市京剧院 |
2011年5月9日—5月13日 |
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 |
7月份之前报考者可拨打0531-86522168或13953160532进行咨询
三、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于7月2日到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教学楼参加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小学:语文、数学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
四、录取:
录取时成绩达到山东艺术学院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文化控制线以上者,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八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需按规定时间来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一周不报到又没办理请假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附则:
1、 考生自备乐器、道具、录音机。
2、 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资格。
3、 新生入学后,试读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体检复查、政审复查、专业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
4、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公寓化管理。
5、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发山东省教育厅签发的相应毕业证书,毕业时按国家政策办理。
办学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紫薇路6000号邮编:250300
联系电话:0531—86522168 13953160532 86522160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
201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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