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专业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联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美术联考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Ⅱ.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联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素描(110分)
科目二:色彩(110分)
科目三:速写(80分)
Ⅲ.考试内容、要求及形式
素 描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写生或表现图片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对画面的构图、比例、形体、结构、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能力;
2.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3.把握画面整体效果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静物素描(日常用品或石膏几何形体)或人物素描(限头像、胸像、半身带手,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三、考试形式及用具
1.考试形式:写生或表现图片规定的内容。
2.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由考点提供;限用铅笔、炭笔,考生自备。
四、考试分值及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10分。
2.考试时量:180分钟。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过1小时休息5分钟。
五、试卷评分权重
构图 占20% 比例、透视与结构 占40%
素描造型能力 占20% 素描表现技法 占20%
六、复习备考建议
1.学习和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为主要表现手法,加强造型基本功的训练。
2.熟练运用铅笔、炭笔工具表现对象。
3.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注重研习经典的素描作品范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色 彩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表现图片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受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现能力;
2.整体把握色调以及色彩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能力;
3.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4.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技法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静物。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制品等)与瓜果蔬菜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三、考试形式及用具
1.考试形式:表现黑白图片规定的内容,并默写指定添加的静物。
2.考试用具:八开水彩纸,由考点提供;限用水彩、水粉,考生自备。
四、考试分值及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10分。
2.考试时量:180分钟。
五、试卷评分权重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与色调 占40%
色彩造型能力 占30% 色彩表现技法 占15%
六、复习备考建议
1.在正确理解描绘对象形体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和运用色彩变化的规律,把握画面的整体色调等。
2.掌握水粉或水彩画表现工具材料的性能、特点和表现技巧,做到能较熟练地表现对象。
3.加强色彩技法基础的学习,以写实的表现方法为主,不主张使用抽象画法。
4.除提高写生能力以外,还应加强默写能力的训练。
5.注重从色彩画的经典作品中汲取营养,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速 写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写生的方式,考查学生在短时间内对人物比例、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动态规律等方面的观察理解能力和综合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对人物比例、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动态规律的观察、分析、理解和感受的基本能力;
2.生动表现人物姿态的能力;
3.运用速写常用工具材料概括和表现对象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单个人物姿态或双人姿态组合
三、考试形式及用具
1.考试形式:写生。
2.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由考点提供;限用铅笔、炭笔,考生自备。
四、考试分值及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80分。
2.考试时量:30分钟。
五、试卷评分权重
构图 占10% 比例、透视与结构 占45%
人物姿态表现 占25% 速写表现技法 占20%
六、复习备考建议
1.理解和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人物动态变化规律和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为主要表现手法,加强人物速写的训练。
2.熟练运用铅笔、炭笔工具表现对象。
3.加强对日常生活的感受,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注重研习经典的速写作品范例,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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