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及录取要 求。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专业 拟招计划 招生省份 考试形式 计划形式 录取原则
播
音
与
主
持
艺
术
20 人
甘肃、山西、
河南、湖南、
重庆、四川、
安徽
只需参加省
级招办组织
的统(联)考
编制分省
计划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 (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8 人 陕西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编制分省
计划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
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校考成绩达到
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
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
者优先)。
0-5 人 河北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编制分省
计划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
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 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 课成绩高者优先)。
0-7 人
天津、山东、
宁夏、新疆、
内蒙古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全国计划 ( 不编制 分省计 划)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专业 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1.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2.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后没有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参考的省份,依据各省招生办公 室公布的相应的分数线另行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 3.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 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三、校考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8 年 3 月 1 日-2018 年 3 月 11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
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专业 拟招计划 招生省份 考试形式 计划形式 录取原则
播
音
与
主
持
艺
术
20 人
甘肃、山西、
河南、湖南、
重庆、四川、
安徽
只需参加省
级招办组织
的统(联)考
编制分省
计划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 (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8 人 陕西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编制分省
计划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
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校考成绩达到
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
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
者优先)。
0-5 人 河北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编制分省
计划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
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 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 课成绩高者优先)。
0-7 人
天津、山东、
宁夏、新疆、
内蒙古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全国计划 ( 不编制 分省计 划)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专业 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1.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2.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后没有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参考的省份,依据各省招生办公 室公布的相应的分数线另行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 3.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 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三、校考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8 年 3 月 1 日-2018 年 3 月 11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
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时 间 生源地省份 地点
2018 年 3 月 13 日 10:00-14:00
天津、河北、山东、宁夏、新疆、内蒙古
陕西师范大学 长安校区科技信息楼 201 8 年 3 月 15 日 10:00-14:00 陕西
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图像信息: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四、校考考试安排
专 业 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时间地点
播音与主持艺术
(总分 200 分)
① 面试 1:自备稿件朗读,满分 100 分, 限 2 分钟以内; ② 面试 2:即兴评述,满分 100 分, 限 2 分钟以内(当场抽题,准备 2 分钟, 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 天津、河北、山东、宁夏、新疆、内蒙古 考生 3 月 14 日在长安校区考试 陕西考生 3 月 16 日在长安校区考试
注:1.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按照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专业 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实行现场录音录像校外评分的方式;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8 年 4 月下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线,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 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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