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属舞种方法――频分争议的云南民族歌舞
有说“舞台艺术舞蹈根本就不存在原生态”;有说“‘原生态’是为了宣传,是一种市场炒作”;有说“这是一种‘误导’”。杨丽萍面对“央视”《面对面》答说:“生活中就有舞蹈,我跳的是生活中本来就有的舞蹈,这就是‘原生态舞蹈’。”前不久《云南映象》又有从“民族的”走向“世界的”议论。
2007年在第六届“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比赛中,云南的《跳菜》、《孔雀》、《红腰箍》又发生了争议。对于《跳菜》,反方认为“这是一个原生态舞蹈,咬着桌子转圈是杂技”,意思是不应该参加“荷花奖”比赛;正方道: “民族舞蹈传达的是本民族的文化,《跳菜》就表现了彝族人民的一种文化。”
对于《孔雀》,反方指日“上报的是群舞,跳的是单人舞,后面衬舞应是舞美的事”;正方认为这是创造――“我们不仅看到了一只孔雀在飞,而且看到了满台者在飞舞”。
在近年的“央视青歌赛”以及音乐界,也因是“美声”还是“昏族”、是“民族”还是“原生态”唱法而有与上述舞蹈界类似的与议。总而言之,这应是一件好事。
焦点问题
云南民族歌舞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文艺评论、艺术教育、艺术分类、艺术赛制、民族传统艺术的继承与发展、西方艺术的借鉴等多方面的问题,诸多争议,观点纷呈,焦点何在?本文拟将问题聚焦在舞蹈作品的“族属”、“舞种”以及民族舞蹈的基本创作方法上,也即各民族传统舞蹈文化的继承与创新这一我国民族艺术发展的方向性问题上。
首先是“族属”问题。我国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每个民族的文化都得到发展,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百花齐放,才是绚丽和谐的艺术大花园。因此,我们的民族舞蹈作品有其明确的族属是很重要的。
民族舞蹈作品的族属问题又涉及舞种分类,是很复杂的,云南的民间舞蹈如“铜鼓舞”、“葫芦笙舞”的族属至今!难以确定。舞台艺术舞蹈方面,以杨丽萍的作品为例,《两棵树》和历年出现的《追鱼》、《孔雀飞来》、《邵多丽》、《幸福像花儿一样》都可以说是“傣族舞蹈”;《雀之灵》、《月光》就很难说是“傣族舞蹈”,称之为少数民族题材的“当代舞”似乎更恰当;而《绿色》就是一个“当代舞”。
至于《女儿国》,题材是“高原的女人”,穿的是花腰傣服装,音乐是彝族的,歌词是创作的,舞语是杨丽萍风格的动作,这样的作品就很难确认它的具体族属。如果仅以穿着花腰傣的服装就认定它为“傣族舞蹈”,这是欠妥的。
服装对于舞蹈来说是外在的标识,不是舞蹈本体的特质,因此不能以服装来认定一个作品的族属。《女儿国》整合了多个云南的民族文化元素,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云南的少数民族舞蹈。
“族属”与“舞种”问题,每届比赛都有争议,但不激烈,可能是编导、评委对我国众多民族的舞蹈不甚熟悉,没有把握,只要说是某一民族的(题材、服装)就算是这一民族的舞蹈了。民族舞作品的族属问题关系到各民族的舞蹈艺术更深入地继承与发展创新的问题。
解决方法
民族舞蹈比赛和争论的目的,都在于发展民族舞蹈艺术,重点应是民族舞蹈作品的民族性,在于表现特定民族之文化个性及其特有的民族文化心理。因而继承、发展属于这一民族文化个性的舞蹈应是首要的目标。
凸显民族舞蹈作品的民族文化个性,其基本方法应是以这一民族的舞蹈语言表现这一民族的题材。题材是作品的内容,舞蹈语言是作品的载体。只有一个民族舞蹈作品的内容、语言载体都是这一民族的,其民族文化个性才能突出,作品的族属才能认定。
民族舞作品族属的主要区别首先在于舞蹈语言,题材次之,因此重要的是在民族舞蹈语言上下功夫。《跳菜》、《太平王妃》、《圣湖的女儿》、《幸福像花儿一样》、《丰收时节》,这些舞作都是以发展创新的本民族的舞蹈语言表现其民族题材的,“族属”很明确,都有鲜明的民族文化个性,很鲜活。
我们说以某一民族的舞蹈语言进行表现,是要使这一民族的舞蹈更富有其民族特色,而非削足适履,“摁着牛脖子吃水”,颠倒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第六届“荷赛”中有几个“岜沙人”的舞蹈,从发式、服装及用长火药枪打猎,都有“岜沙人”的特点。
据说“岜沙人”没有本族人的传统民间舞蹈,现用的动作多是从一般生活动作提炼而来,舞蹈语言没有这一民族的特点,没有看到一个民族舞蹈作品应有的民族风格浓郁且贯穿始终的“主题动作”,像是少数民族题材的“当代舞”。
一个民族的文化个性和特有的文化心理,表现在这一民族的性格和气质上。性格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一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心理的体现。气质是透过演员表现出来的,《跳菜》、《瞧……这帮鼓架子》、《云南映象》中的多段群舞,都散发着浓厚的泥土气息,表现出民间舞者在舞蹈时的精神状态。
其实《跳菜》、《云南映象》中的“花腰跳乐”、“打歌”等都可以说是创新的,它们的功能、性质已经转变,已从民间自娱性舞蹈转化成舞台表演艺术舞蹈,但由于演员气质的感染,给人感到还是“原生形态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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