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操体育舞蹈评分标准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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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操体育舞蹈评分标准补充说明

1、自编动作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或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中,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允许重做。

3、健美操考生必须身着健美操比赛服或紧身服。

4、体育舞蹈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时必须穿紧身服,专项测试时必须穿体育舞蹈训练服。

5、考生服装上不得有队名、地名、号码等标志,不得佩带任何装饰物;不得化妆,不得留奇异发型,不得烫、染头发,长发扎或盘于脑后,不得佩戴头饰、耳环、手镯、项链等饰品,不得纹身,不得在皮肤上粘贴任何装饰。

6、如考生未按上述装束要求参加测试,考评员每次打分时减1分。考评员亮出的评分为减分后成绩。

7、体育舞蹈抽选舞种伴奏音乐由考评组提供。

8、体育舞蹈自编成套动作与抽选舞种为不同的舞系。

9、体育舞蹈专项技术舞伴要求:男女生既可双人配对、单人携异性陪考舞伴或单人(无舞伴)参加考试。抽选舞种需独立完成。

10、如考生携带舞伴参加测试,考生的舞伴须在现场确认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备二张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领取准考证时办理相关手续。

11、考试成绩评定办法:由评委根据考生的自身条件和考试现场表现综合评定,分别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两个分的平均分为考生单项考核成绩,各项分别评分,各单项成绩相加后得出考生最后考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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