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的通告
一、发布时间及办法
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评卷工作已经结束,考生成绩将在1月16日后,以《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由各市、县(区、市)招生办公室统一下发。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校、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此外,考生也可于1月16日下午18时以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询或者通过拨打16883850声讯台查询自己的成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声讯台仅为成绩查询的辅助手段,考生成绩以《考生成绩通知单》的记载为准。
二、发布内容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在发布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的同时,一并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
《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单科分、总分以及总分在同类型考生(音乐或美术)中的位次。
三、相关提醒
1、艺术类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2012年6月底发布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时一并公布,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8月初公布。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对于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如院校进行校考,则考生还须先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到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后方可参加院校校考。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成绩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3、考生能否被艺术类专业录取,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及排名、文化考试成绩及排名、填报志愿情况及所报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等多种因素有关。专业省统考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因此,考生不应放弃文化科目的学习。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必修科目的测试并取得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三门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不可因专业省统考合格而放弃两门学业水平选修科目的考试,从而丧失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机会;而专业省统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还可以参加有关院校除上述四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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