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我省从2018级高中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那么,新高考是什么样的呢?
早在2016年5月份,福建省教育厅就曾经公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明确了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我省高考将实行“3+3”模式,即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6选3)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高考不分文理科
今年起,高一新生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6门科目中选出3门,计入高考总分。
说明
6门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平和能力,是高中生毕业的主要依据。而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6选3”模式,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新高考=必考3+选考3
学生可根据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兴趣来选定,并且还必须参照高校专业对科目的要求,譬如说,届时,高校会公布各个专业要求的“3”是什么,假定A高校的材料工程专业要求物理、化学和生物,那么,想考这所高校的考生的等级性考试就必须选这三科。当然,不同高校相同专业大类的要求,大体是一样的。
高校专业对科目的具体要求会提前向社会公布。(目前尚未公布)
回顾完我省的高考综合改革政策,你是否对高中课程如何安排产生疑惑了?
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是对高中课程设置、学分分配等进行说明。一起看看有哪些内容值得你关注!
高中课程如何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选修Ⅱ三类课程构成。其中选修Ⅰ课程包含选修Ⅰ(A)和选修Ⅰ(B)两个部分。
高中学分如何安排?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规定课程,以及地方或学校开发的课程。体育与健康由11学分调整为12学分,高中三个学年必须每周至少安排2节,并提供模块供学生自主选择;新增的1学分课时应重点用于综合防控近视,可通过健康知识教育与运动技能教育相结合形式进行。
普通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学习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16学分,选修Ⅰ课程不少于22学分,选修Ⅱ课程不少于6学分。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53号),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14门科目均设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另外设置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必修学分要求的内容,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修Ⅰ(A)的内容。
如何6选3?
准备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除须修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应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修满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可选择其他感兴趣的学科课程模块进行修习。
相应科目考试不得提前报考
综合各学科特点及学制要求,高中各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不得提前报考。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在省级确定的考试安排表中选择参加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统一安排在高三年级下学期(具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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