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先分类、分等后打分
注意:括号内为编者补充
评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委由省内各招生院校按省招办规定和要求推荐上报,省招办审定后统一聘请。
(多数都是河大的老师)
美术类答卷评卷按照“先分类、分等,后细分打分”的原则。
各科答卷均实行密封、流水作业的评卷办法。
即:
1,评卷组根据美术类各科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参照考生答卷选出各类答卷的样卷;
(比如,选择一些很好的,作为A类样卷;再选择一些很次的,60分以下的,作为D类样卷)
2,各科评委对照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和各类样卷标准集体分类、分等;
(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一般会先分成四等:A(90—100),B(75—89),C(60—74),D(59以下)。就是把试卷分成四等。)
3,评委分类、分等后的答卷由专家复审组进行复查,最后确定答卷等级;
(确定等级,既在A等试卷中,挑选不合格的将之淘汰,D等试卷中,选择好一点的。相对于复审)
4,经专家复审后的答卷由各科评委在确定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五个评委同时打分,所打分数输入微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比如A等试卷,在90到100的区间里,五个评委同时打分,比如分别打分为92,95,96,93,96。去掉最高96,最低92,剩下的93和95取平均分,那么这张试卷最后得分就是9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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