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学习观在音乐教学中的应用

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二、建构主义学习观在音乐教学中的应用

(一) 转变教师观念,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教学过程中,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就必须转变观念,即要明确教师不再是教学的权威,不再是描述音乐知识的讲演者、演奏乐器的示范者,而是帮助学生建构意义知识体系的组织者、指导者和促进者。教师应注意克服在音乐教学中存在的“重技轻艺”问题,要将唱歌、器乐欣赏、音乐形态与历史的知识及其审美鉴赏能力等有效、合理地组织到音乐教育中,在教学开始时,应让学生具体了解教学目标达到后,他们将学会什么,能达到什么指标,获得什么能力,从而激起学生对学习的期望,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二)培养学生的审美观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对美的感知和理解是审美教育的核心,是审美修养的要点,没有这种修养,人的感情对于一切美好和高尚的东西会无动于衷。在音乐教育中,要以培养音乐审美能力为核心,在教学活动中围绕着培养学生认识音乐美、理解音乐美和创造音乐美的能力来进行。例如,为让学生加深对一首音乐作品的理解,教师除了对作品的结构、产生的历史背景、思想内容、音乐主题等方面作深入的探讨,使学生感到作品的形式美和内在美外,还应通过唱(奏)作品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参与过程中,感受作品的旋律美。在让学生学习知识、启迪智慧、激发创造力的同时,使之心灵变得纯净,情感得到升华,审美素质得到提高。

(三)改进学习评价方式

学习评价是根据教学目标对学生在学习结果方面进行价值判断,评价的主要对象是学生。它是一个系统过程,通过搜集、分析和描述各种有关资料,并将实际表现与理想目标对比,以便对培养方案做出决策。传统的评价方式是以分数来测试所有的学生,用考分来衡量学生的能力,这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和潜能的发挥。应根据教学的不同过程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评价。形成性评价是在某项教学活动过程中,为了能更好地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取得更佳的效果而不断进行的评价。它能及时了解阶段教学的结果和学生的学习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因而可据此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总结性评价又称“事后评价”,一般是在教学活动告一段落后,为了解教学活动的最终效果而进行的评价。学期末进行的各科考试、考核都属于这种评价,其目的是检验学生的学业是否最终达到了各科教学目标的要求。建构主义所说的考试、考核与以往不同在于它更注意学生个人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总结性评价重视的是结果,借以对被评价做出全面鉴定,区分等级并对整个教学活动的效果做出评定。教学过程中进行的评价主要是形成性评价,对于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来说,重视形成性评价比重视总结性评价更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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