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相关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长安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学制四年。
二、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为陕西、河南、湖南。招生计划将于2023年6月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2023年艺术生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考部门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批次省统考合格线。
四、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专业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批次省份按省指导线)。
2.学校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对同分考生的录取规则有统一规定的省份,学校按相关省份录取规则执行。
五、有关说明
1.学校2023年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
2.高考文化课同分时比较单科成绩顺序按照《长安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文化课单科成绩比较顺序执行。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4.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5.为准确理解我校和有关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请考生认真阅读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和录取有关规定。
六、监督机制
1.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不符合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1.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chd.edu.cn
2.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9-82334813 82334099(传真)
4.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八、本招生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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