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0年湖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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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0年湖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线

专业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最低分与省控线之差

音乐学(师范)

艺术文

316.5

296.5

14.3

音乐学(师范)

艺术理

295.4

267.5

15.9

环境设计

艺术文

286

273

5.3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284.6

275.8

8.1

环境设计

艺术理

249.3

242.9

24.9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理

248.5

238.6

20.6

舞蹈编导

艺术文

310.4

287

25.8

录取原则:

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者,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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