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各省录取正在进行中,敬请关注!
录取规则
1.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2.云南财经大学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3.福建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福建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云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云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70%(折合成70分)加专业成绩30%(折合成30分)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5.四川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四川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四川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实施投档,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
6.重庆市: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重庆市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成绩位次从高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7.江苏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江苏省美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 ×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8.湖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湖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为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9.浙江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浙江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10.山东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30%计算。
11.陕西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陕西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2.河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河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美术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其中,美术类专业满分300分。
13.投档成绩相同,生源省份无相应规定的,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文、理)、专业统考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专业统考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4.若本招生章程与各省(市)招生录取文件规定不符,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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