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省份

招生专业

科类

招生计划

天津市

美术学

综合

4

天津市

美术学(师范)

综合

2

天津市

设计学类

综合

4

天津市

舞蹈编导(师范)

综合

2

四川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

2

四川省

音乐学(钢琴,师范)

综合

1

四川省

音乐学(声乐,师范)

综合

1

山西省

美术学

综合

9

山西省

美术学(师范)

综合

2

山西省

设计学类

综合

11

山东省

美术学

综合

7

山东省

美术学(师范)

综合

1

山东省

设计学类

综合

6

山东省

音乐学(钢琴,师范)

综合

1

山东省

音乐学(器乐)

综合

3

山东省

音乐学(声乐,师范)

综合

3

内蒙古

雕塑

综合

2

内蒙古

美术学

综合

4

内蒙古

美术学(师范)

综合

2

内蒙古

设计学类

综合

4

内蒙古

音乐学(钢琴,师范)

综合

2

内蒙古

音乐学(声乐,师范)

综合

2

辽宁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科

4

辽宁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理科

3

辽宁省

雕塑

文科

3

辽宁省

美术学

文科

4

辽宁省

美术学

理科

2

辽宁省

美术学(师范)

文科

2

辽宁省

美术学(师范)

理科

1

辽宁省

设计学类

文科

4

辽宁省

设计学类

理科

2

辽宁省

舞蹈编导(师范)

文科

7

辽宁省

舞蹈编导(师范)

理科

5

辽宁省

音乐学(钢琴)

文科

2

辽宁省

音乐学(钢琴,师范)

文科

3

辽宁省

音乐学(钢琴,师范)

理科

2

辽宁省

音乐学(器乐)

文科

9

辽宁省

音乐学(器乐)

理科

6

辽宁省

音乐学(声乐)

文科

2

辽宁省

音乐学(声乐,师范)

文科

4

江苏省

美术学

综合

18

江苏省

美术学(师范)

综合

3

江苏省

设计学类

综合

18

吉林省

雕塑

文科

3

吉林省

雕塑

理科

2

吉林省

美术学

文科

21

吉林省

美术学

理科

9

吉林省

美术学(师范)

文科

4

吉林省

美术学(师范)

理科

2

吉林省

设计学类

文科

20

吉林省

设计学类

理科

9

吉林省

舞蹈编导(师范)

文科

15

吉林省

舞蹈编导(师范)

理科

2

吉林省

音乐学(钢琴)

文科

3

吉林省

音乐学(钢琴)

理科

1

吉林省

音乐学(钢琴,师范)

文科

8

吉林省

音乐学(钢琴,师范)

理科

2

吉林省

音乐学(器乐)

文科

11

吉林省

音乐学(器乐)

理科

2

吉林省

音乐学(声乐)

文科

3

吉林省

音乐学(声乐)

理科

1

吉林省

音乐学(声乐,师范)

文科

8

吉林省

音乐学(声乐,师范)

理科

2

湖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科

2

黑龙江

雕塑

文科

2

黑龙江

雕塑

理科

1

黑龙江

美术学

文科

10

黑龙江

美术学

理科

6

黑龙江

美术学(师范)

文科

3

黑龙江

美术学(师范)

理科

1

黑龙江

设计学类

文科

9

黑龙江

设计学类

理科

7

河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科

4

河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理科

2

河南省

美术学

文科

4

河南省

美术学

理科

2

河南省

美术学(师范)

文科

1

河南省

设计学类

文科

3

河南省

设计学类

理科

2

河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

4

河北省

雕塑

综合

2

河北省

美术学

综合

25

河北省

美术学(师范)

综合

3

河北省

设计学类

综合

25

河北省

舞蹈编导(师范)

综合

3

河北省

音乐学(钢琴,师范)

综合

2

河北省

音乐学(声乐,师范)

综合

2

海南省

舞蹈编导(师范)

综合

2

广东省

美术学

综合

5

广东省

美术学(师范)

综合

3

广东省

设计学类

综合

6

广东省

舞蹈编导(师范)

综合

3

广东省

音乐学(钢琴,师范)

综合

2

福建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科

2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对于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2.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4.对于分文科、理科公布招生计划的招生省份,按照文科、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对于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2.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我校舞蹈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4.对于分文科、理科公布招生计划的招生省份,按照文科、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对于不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所报专业的报名条件。

2.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各招生专业只录取省统考(山东省为联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为联考复试成绩)符合本专业要求的考生;对于省统考(山东省为联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为联考复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不予录取。

4.各招生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对于分文科、理科公布招生计划的招生省份,按照文科、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对于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2.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结合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于分文科、理科公布招生计划的招生省份,按照文科、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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