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是北京市属公办高等院校,座落于北京海淀大学园区,西临中关村科技园区,东临“蓟门烟树”景区,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凤凰岭校区和竞技运动校区。学校培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中专生,还招收国内外访问学者、研究生学位课程班及外国留学生。学校与美国、英国等的30多所大学或研究机构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互派学生及访问学者,并多次组织、承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比赛和重要活动。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及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国际体育组织官员、国际级运动健将、国际级裁判、国家队教练等,毕业生中涌现了国家队运动员、特级体育教师、省部级领导干部等高层次人才。北京冬奥组委批准我校成为首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培训基地之一。本着建成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高等体育院校的既定目标,学校将立足北京,服务全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地理优势,重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术创新能力、服务社会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着力打造高素质中小学体育师资培养中心、高层次国际体育科教交流中心与高水平体育赛事推展中心,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体育专门人才。
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艺术类招生政策,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校考)由首都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执行《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19版)》,可在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页下载),部分省(区)的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
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收费标准: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8年标准,如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我校将对学习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等各类奖励和资助。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专业(专业代码130204)。
(一)招生项目:体育舞蹈(标准舞、拉丁舞)、健美操(竞技健美操、啦啦操)、舞蹈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二)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现代体育意识、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及国际视野和创业潜质,掌握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够在各类学校、专项俱乐部、表演团体等从事艺术教学、艺术编排指导及艺术表演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以学生竞艺水平提高和发展为基础,积极探索艺术与体育相融合,拓展学生的专业面向,不断创作高质量的舞台作品,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成为“乐演、善教、能导、会写”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该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和博士、硕士学历比例高,绝大多数教师具有获得全国顶级赛事金奖或冠军的经历。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爱岗敬业,注重实践育人,强调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主动开展作品设计、创编、表演等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生在国内外重要比赛中均取得好成绩,如舞蹈队入选文化部主办的2016年第11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体育舞蹈队获得“桃李杯”三等奖,健美操队参加全国锦标赛、冠军赛获得优异成绩,多人获得运动健将称号,以及在华北五省舞蹈比赛、北京市舞蹈比赛及国际性体育舞蹈大赛中获得50余枚金、银、铜奖等,在2018年第3届全国体育院系学生体育艺术节中获综合类2个金奖和1个银奖。该专业的师生经常参加人民大会堂公益演出、CCTV新年晚会等。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委派,该专业的师生每年代表国家汉办赴欧美等国家进行巡演,已先后走访了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奥地利等近20个国家,得到国家汉办的高度肯定及巡演国观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2016年与泰国曼谷吞武里大学合作进行本、硕联合培养;2018年与泰国工商大学合作启动“3+1+1”本硕联合培养项目;2017年、2018年与美国华人体育协会合作建立海外实习基地,并已选拔优秀学生前往美国实习。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坚持“精心育人、精细管理、精品建设、精致典雅”的理念,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拟定招生计划50名,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山东、山西、辽宁、湖南、甘肃、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内蒙古招生,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历。
3. 身体健康。
4. 16-22周岁(即1997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基本要求
1. 具有一定的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2. 男生身高1.68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58米(含)以上。其中技巧啦啦操“尖子”只招收女生(身高1.50米(含)以上)。
四、考试办法
(一)所有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二)北京、天津、重庆、河北、山东、山西、辽宁、湖南、甘肃、黑龙江的考生须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有要求,考生须遵从其规定。
(三)江西、安徽、河南、内蒙古的考生不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具体如下:江西省考生参加舞蹈学专业统考或“省属五校”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方向)协作校考;安徽省考生参加模块三或模块四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河南省考生参加体育舞蹈类专业统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参加舞蹈类联考。
五、专业考试(校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2月20日。
2. 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s://zs.cupes.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首都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表》。
(二)缴费
网上报名时需在线缴纳初试费100元/人,现场确认时不再收取初试费。复试费80元/人,由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考生须知》(现场确认时发放)要求到指定地点按时缴费。
(三)校考现场确认
1. 确认时间:2019年2月27日8:00-12:00。
2. 确认地点:首都体育学院训练馆③一层。
3. 确认现场将首先测量考生身高,以现场测量值为准,未达到规定标准者将不予确认,不得参加校考。
4. 确认现场上交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者,报名无效):
(1)《首都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表》原件;
(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时,获得的带有本人考生号的《XX省(区、市)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复印件1份;
(4)《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或《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单》(生源所在省(区、市)要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因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不合格造成无法被我校录取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本人在确认现场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签名。
5. 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2019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原件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原件,领取《首都体育学院2019年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
注:体育舞蹈专项中互为舞伴的考生须同时报到。
(四)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在线缴费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能参加首都体育学院2019年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校考)。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退还。
六、专业考试(校考)
(一)考试时间:2019年2月28日-3月1日。
(二)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三)考试设项: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3个项目中考生只可任选其一)。
(四)考试办法及分值:按《首都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2019版)》规定执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分数与复试分数的比例为3:7,最终成绩 = 初试成绩 * 30% + 复试成绩 * 70%)。
(五)注意事项
1. 报考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自选体育舞蹈组合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U盘内有且只有一首音乐),抽选体育舞蹈组合伴奏音乐由我校提供。
2. 报考健美操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自编成套动作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U盘内有且只有一首音乐)。
3. 报考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舞蹈作品和自选技巧组合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备注好名称。
4. 如考生自备的U盘出现质量问题和故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 考试中出现失误不允许重做,即考生的初、复试考试机会均只有1次。
七、录取原则
(一)参加首都体育学院专业考试(校考)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经全面考核,按专业考试(校考)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同排)。专业考试(校考)排名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同省)(含附加分)。
(二)江西、安徽、河南、内蒙古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可在高考志愿填报时直接报考首都体育学院,经全面考核,按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含附加分)。
八、特别声明
首都体育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首都体育学院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学校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九、招生考试信息查询
请至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s://zs.cupes.edu.cn/),并关注以下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及时了解首都体育学院有关招生考试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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