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按术科与高考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承认各省术科统考成绩。
2、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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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按术科与高考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承认各省术科统考成绩。
2、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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