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为: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6年 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 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 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要求美术加试成绩达到辽宁省美术统考合格线。

6、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同等考生处理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 、外语;艺术类按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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