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北京市本科提前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8.040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9.85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6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95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133分
天津市本科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467分、理工68.89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5.800分、理工63.9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0.967分、理工71.400分
河北省本科提前批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17分
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8.42分、理工65.44分
艺术教育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61分
河北省本科提前批二志愿征集
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0.47分、理工65.46分
艺术教育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67.99分
河北省本科二批一志愿
艺术类联考
美术学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雕塑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音乐表演(声乐)录取最低音乐联考成绩为:144.90分
舞蹈表演(只招收民族民间舞)录取最低舞蹈联考成绩为:141.30分
舞蹈编导(只招收民族民间舞)录取最低舞蹈联考成绩为:141.80分
艺术类校考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5.40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66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97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3.37分
戏剧影视导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07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1.7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1.90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3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8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63分
书法学录取最低专业分为:187.3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01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2.17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83分
山西省本科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80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40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0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48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067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967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193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520分
黑龙江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492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886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4.516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284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1.716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725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584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985分
辽宁省本科批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60.552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0.052分、理工57.684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2.818分、理工63.287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0.472分、理工65.292分
江苏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59分
舞蹈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948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885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82.171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689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546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53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864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030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13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712分
美术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629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258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886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811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614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450分
浙江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247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9.32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0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8.040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000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63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667分
安徽省本科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673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80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84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40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167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883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63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20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267分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420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000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867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400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6.400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867分
安徽省专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模块1)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06.41分
影视编导(模块2)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2.63分
戏剧影视表演(模块5)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4.47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本科批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66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63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556分
山东省本科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3.467分
舞蹈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3.967分、理工72.500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8.693分、理工68.473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2.587分、理工71.580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027分、理工79.600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6.867分、理工66.03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8.700分、理工66.03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6.300分、理工66.833分
播音主持与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933分、理工72.97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7.767分、理工64.2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7.567分、理工65.333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6.080分、理工72.273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9.967分、理工65.767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5.287分、理工70.753分
江西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780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720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893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33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467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0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293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83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467分
美术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700分
雕塑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2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167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93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467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267分
河南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091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127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405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552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752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918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818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071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65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087分
美术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6.584分
雕塑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35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119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2.48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2.45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938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621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758分
广东省本科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160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90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13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0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12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3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533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20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64.360分
舞蹈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5.800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1.467分、理工62.867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54.367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1.86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5.500分、理工59.800分
重庆市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6.573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50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36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86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70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080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947分
云南省本科
舞蹈表演录取专业最低分为:175.6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专业最低分为:75.33分
美术学录取专业最低分为:200.60分
陕西省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5.840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2.060分、理工60.767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113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0.007分、理工68.14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0.23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2.567分、理工63.7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4.233分、理工60.133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1.867分、理工68.713分
江西省 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780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720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893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333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467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0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293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83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467分
美术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700分
雕塑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2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167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93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467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267分
河北省 本科提前批二志愿征集
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0.47分 理工65.46分
艺术教育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67.99分
江苏省 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59分
舞蹈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948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885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82.171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689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546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53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864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030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13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712分
美术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629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258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886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811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614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450分
河南省 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091分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127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405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552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0.752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918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818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071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65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087分
美术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6.584分
雕塑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35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119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2.48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2.45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938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5.621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758分
重庆市 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6.573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500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36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86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70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080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947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本科批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64.360分
舞蹈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75.800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1.467分 理工62.867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理工54.367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1.86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文史65.500分 理工59.800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本科批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66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633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556分
安徽省 本科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0.673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80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84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40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167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883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633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20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267分
音乐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2.420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000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867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7.400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6.400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6.867分
广东省 本科批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160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90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13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4.033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12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333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533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200分
河北省 本科二批
艺术类联考
美术学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雕塑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环境设计录取最低美术联考成绩为:215.70分
音乐表演(声乐)录取最低音乐联考成绩为:144.90分
舞蹈表演(只招收民族民间舞)录取最低舞蹈联考成绩为:141.30分
舞蹈编导(只招收民族民间舞)录取最低舞蹈联考成绩为:141.80分
艺术类校考
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5.40分
表演(体育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8.66分
表演(学前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2.97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3.37分
戏剧影视导演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9.07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1.73分
录音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1.90分
动画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1.37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8.87分
摄影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7.63分
书法学录取最低专业分为:187.3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9.01分
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综合分为:52.17分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综合分为:63.83分
河南省 专科批
戏剧影视表演(表演统考)录取最低专业分为:文146.00分 理155.00分
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统考)录取最低专业分为:文302.00分 理295分
影视编导(编导制作类)录取最低专业分为:文121.00分 理119.00分
摄影摄像技术(编导制作类)录取最低专业分为:文119.00分 理127.00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表演专业,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校考省份与专业情况如下:
天津: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吉林: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雕塑
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文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表演(学前表演)
辽宁: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
河南: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表演(体育表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美术学、雕塑
江苏:表演、表演(体育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雕塑
浙江: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动画、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山东:表演、表演(体育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表演(学前表演)
黑龙江: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陕西:表演、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摄影、艺术与科技、表演(学前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重庆: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
安徽: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表演(影视表演)、表演(体育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摄影
广西: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江西:音乐表演、表演、表演(体育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数字媒体艺术
北京: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音乐表演
广东: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
新疆: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4、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5、河北省内相关艺术专业录取方法:
⑴、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专业,承认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执行所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按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
⑵、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承认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专业成绩,录取原则按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
⑶、书法学专业,承认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书法学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原则是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⑷、取得表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⑸、取得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⑹、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⑺、河北省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民间舞。
6、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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