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不断更新)
省份 |
批次 |
录取最低分 |
江西 |
编导 |
486.3(综合分) |
江西 |
音乐 |
469.725(综合分) |
江西 |
美术 |
481.65(综合分) |
江苏 |
美术 |
450(投档成绩) |
江苏 |
音乐 |
258(投档成绩) |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均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分省份、分类别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其中,福建省内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统考的成绩,福建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成绩。各专业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综合分=文考总分×40%+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文考总分×30%+专业成绩×2.5×70%。
编导类综合分=文考总分×60%+校考成绩×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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