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专业与其他美术类专业分开排名。
2.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在我校有组织术科单独考试的省(市、自治区)按我校校考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没有组织单独考试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其他美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44IN2A20121214N),是我校与印度韦洛尔理工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创新意识的动画专门人才,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50%。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在国内属艺术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同时获得我校和印度韦洛尔理工大学两个学士学位。我校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印度韦洛尔理工大学授予动画专业理学学士学位。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陆续公布)
省份 |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 |
湖南 |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43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467。服表一志愿上线合格考生全录。 |
广西 |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70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377。 |
江西 |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35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397。服表一志愿上线合格考生全录。 |
江苏 |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03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269。 |
四川 |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30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356。 |
海南 |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18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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