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2017年开始施行)
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招生的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省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美术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Ⅱ.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省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素描(110分)
科目二:色彩(110分)
科目三:速写(80分)
Ⅲ.考试内容、要求及形式
素 描
一、考试目的与能力要求
通过写生、表现图片规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对画面的构图、比例、形体、结构、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素描造型能力、构图能力、对物象的结构、比例、特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能力;
2.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塑造及表现对象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静物、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胸像、人物带手半身像。
三、考试形式与用具
1.考试形式:写生、表现图片规定的内容或依据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表现。
2.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由考点提供;限用铅笔、炭笔,考生自备画具。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10分。
2.考试时量:180分钟。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过1小时休息5分钟。
五、试卷评分权重
构图 占20% 比例、透视与结构 占40%
素描造型能力 占20% 素描表现技法 占20%
六、复习备考建议
1.学习和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为主要表现手法,加强造型基本功的训练。
2.熟练运用铅笔、炭笔工具表现对象。
3.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注重研习经典的素描作品范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色 彩
一、考试目的与能力要求
通过写生、表现图片规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受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通过对色彩的观察和感受,发现和表现色彩美的能力;
2.运用色彩组织画面的能力,包括构图以及表现色相、纯度和明暗等色彩要素的能力;
3.有一定的色彩写生基础,掌握基本的色彩造型规律;
4.有一定的色彩创作基础,能够运用色彩知识构思立意;
5.运用水彩或水粉材料和技法表现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静物、生活场景或风景。
三、考试形式与用具
1.考试形式:写生、表现图片规定的内容或依据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表现。
2.考试用具:八开水彩纸,由考点提供;限用水彩、水粉,考生自备画具。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10分。
2.考试时量:180分钟。
五、试卷评分权重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与色调 占40%
色彩造型能力 占30% 色彩表现技法 占15%
六、复习备考建议
1.了解色彩学基本的理论知识和色彩造型的基本规律。
2.掌握水粉或水彩画表现工具材料的性能、特点和表现技巧,做到能较熟练地表现对象。
3.除提高写生能力以外,还应加强创作能力的训练。
4.注重从生活和经典作品中汲取营养,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速 写
一、考试目的与能力要求
通过写生、表现图片规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学生在短时间内对物象比例、结构、透视关系、动态规律等方面的观察理解能力和综合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对物象的比例、形体结构、透视关系、人物动态规律的观察、理解和艺术表现的基本能力;
2.速写工具材料的掌控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人物、道具或场景。
三、考试形式与用具
1.考试形式:写生、表现图片规定的内容或依据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表现。
2.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由考点提供;限用铅笔、炭笔,考生自备。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80分。
2.考试时量:30分钟。
五、试卷评分权重
构图 占10% 比例、透视与结构 占50%
人物姿态表现 占20% 速写表现技法 占20%
六、复习备考建议
1.理解和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人物动态变化规律和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为主要表现手法,加强人物、道具和场景的速写训练。
2.熟练运用铅笔、炭笔工具表现对象。
3.加强对日常生活的感受,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注重研习经典的速写作品范例,提高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备注: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明确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内容和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修改了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摄影摄像类等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于2017年开始施行(影视节目制作类专业使用编导类专业的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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