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方案(一)
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在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日前,省招考办出台了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具体方案:
一、报名及专业统考信息确认
(一)艺术类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至8日。具体要求按照《关于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2]2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1.参加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根据专业类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指定考点确认报名信息,领取省统考有关材料,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了解考试的具体安排,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
音乐舞蹈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至24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戏剧影视艺术类和广播电视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至23日,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2.参加美术类省统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缴纳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于2012年12月27日至28日到参加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于考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试的具体安排,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
二、考试
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在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
所报考专业属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范围内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的方式。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三、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一)考点设置
1.考点分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全省设7个考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必须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沈阳师范大学考点:沈阳市和平、皇姑、沈河、大东、铁西五区的考生;
(2)沈阳理工大学考点:抚顺市和沈阳市除和平、皇姑、沈河、大东、铁西五区外的其他考生;
(3)沈阳大学考点:鞍山和辽阳市的考生;
(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考点:本溪、盘锦和铁岭市的考生;
(5)大连工业大学考点:大连市的考生;
(6)辽宁师范大学考点:丹东和营口市的考生;
(7)渤海大学考点:锦州、阜新、朝阳和葫芦岛市的考生。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13年1月6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素描8:00—11:00;速写11:30—12:00;
下午:色彩13:30—16:30。
2.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图片临摹、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漫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
3.考试要求
(1)对考生的要求
①考生自带4开画板、画具等相关考试用品。
②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③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3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④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严禁替考、代考,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
4.监考工作内容及程序
(1)考前40分钟:做好每场考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模特照片数码采集和编号等工作。
(2)考前30分钟:考点统一组织考生入场。考生入场后,监考员要按考场对照单对本组考生、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并清点人数。进入考场后监考员要监督考生对号入座。色彩考试考生进场对号入座后,监考员要统一组织考生有序打水,注意节约用水,提醒考生管好自己的水桶和画具。宣读考场规则。
(3)考前15分钟:开始发放试卷、条形码。
监考员组织考生用钢笔或圆珠笔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考生号等信息。
监考员要按考生号和姓名发放条形码,并提醒考生核对条形码的考号、姓名、科目是否正确。监考员要为考生讲解、示范条形码的粘贴位置和粘贴方法,条形码必须贴在规定位置。考生条形码一旦发放错误或粘贴不当须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考点负责人。
考前15分钟模特就位,考务负责人和监考员一起确认模特是否为本考场模特并签字。
(4)考前5分钟,监考员宣读考题,监考员按照考题要求指导模特摆姿。
(5)开考铃声发出后,宣布考试开始。
(6)考试过程中(特别是中间休息考生重回座位后)监考员需经常对考生进行身份认证:持证人与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的照片对照;准考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试卷上的姓名、考生号对照;座位号与画位对照。
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7)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作画,经确认考生交卷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严防在交卷过程中涂改姓名、考生号。严防将试卷带走。缺考试卷由监考员负责在规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并在考试情况表上作记录。
四、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
(一)考点设置
1.考点分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设沈阳音乐学院一个考点,参加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到沈阳音乐学院考点参加考试。
2.专业考场设置
(1)考场按规定配备桌椅。
(2)考场配备钢琴及音响设备等。
(3)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有明显的考场标识。
3.候考室设置
(1)室内配备椅子。
(2)室内为考生配备饮水设备。
(3)候考室要有标识。
4.笔试考场设置
(1)考场按规定配备桌椅,室内整洁。
(2)考场备有窗帘及多媒体设备。
(3)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都要有明显的考场标识。
5.考点要求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于2013年1月11日至13日进行。
2.考试形式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分专业考试、基础课笔试。
3.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①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流行演唱可带伴奏音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②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150分;
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150分。
(4)音乐类各相关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笔试100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①听音(60分):题型——听辨
②乐理(40分):题型——判断
4.考试要求
①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专业统考。
②专业考试前考生需提前3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候考室。基础课笔试开考后立即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③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④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严禁替考、代考,诚信参加考试。笔试时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
五、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一)考点设置
1.考点分布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设辽宁大学(蒲河校区)一个考点,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必须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和参加考试。
2.面试考场设置
(1)考场按规定配备桌椅和道具。
(2)强光情况下用窗帘遮光。
(3)考场配备钢琴及音响设备等。
(4)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有明显的考场标识。
3.面试候考室设置
(1)室内配备椅子。
(2)候考室有标识。
4.笔试考场设置
(1)室内整洁。
(2)考场备有窗帘及多媒体设备。
(3)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都要有明显的考场(教室)标识。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开始考试时间:2013年1月3日。
2.考试形式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考试分面试、笔试。
面试由面试评委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成员应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公道正派。面试小组成员要执行回避制度。
3.考试科目及分值
(1)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150分,限时5分钟之内;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满分为100分,限时3分钟以内;声乐,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50分,限时3分钟以内。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15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为60分;朗诵,满分为60分;才艺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艺术特长,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为30分。
(2)导演专业
统考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
面试内容:命题故事,满分为70分;命题表演,满分为6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时3分钟以内),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20分。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统考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
面试满分为80分;
笔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20分;命题编写故事,满分为100分。
4.考试要求
①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各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不准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绝不能照文宣读,不但要背熟,还要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②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③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1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候考室,面试开考后即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候考室。
④面试考生所用乐器除钢琴外需自备。
⑤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按要求获取面试考号并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⑥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后(不得涉及与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⑦朗诵时稿件尽量放低,不挡住面部;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
⑧面试考生完成考试离开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⑨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规定的考试时间到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漏考者不能补考。
⑩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严禁替考、代考,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
六、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一)考点设置
1.考点分布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设辽宁大学(浦河校区)1个考点,参加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必须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和参加考试。
2.考场条件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场分为演讲、艺术特长和笔试三个分考场。演讲考场需要声学效果符合考试听清楚标准;艺术特长考场准备钢琴及琴凳、DVD播放机、磁带录放机等。同时,还要准备评委桌椅(按评委人数)和监考员桌椅。笔试考场准备多媒体播放设备和话筒。面试时要安排准备室(容纳50人),演讲备考室,更衣室,艺术特长备考室。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场分为即兴演讲、朗诵、艺术特长、笔试共4个分考场。即兴演讲考场要准备摄像机和两台监视器,照明设计符合演播室标准;艺术特长考场准备钢琴及琴凳、DVD播放机、磁带录放机、地毯等;演讲和朗诵考场的声学设计要符合演播室水平。以上三个考场还要准备评委桌椅(按评委人数)和监考员桌椅。笔试考场准备话筒。面试时要安排准备室(容纳50人),演讲备考室,朗诵备考室,朗诵准备室,更衣室,艺术特长备考室等。
3.考场设置
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①演讲考场:考生按面试时段分组,大约每40名考生一组,两个小时左右为一时段。考生选题后大约准备时间5分钟,考试(演讲)限时3分钟内。每考完一名考生,补充一名候考者。
②考题由专人负责,在备考考生进入备考室前由考生任选其一作为考题。考题须在每时段开考前开封并向评委展示。
③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都要有明显的考场(教室)标识。
④在考场门口,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获取本人的面试考号,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进入考场并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
⑤评委根据考生表现和评分标准,各自独立给分并确认。
⑥艺术特长考场准备工作同演讲考场。
⑦笔试考场按有关要求设置。按要求数准备试题、试卷。考试播放电视作品两遍,考生可离开座位观看并记录。播放完毕考生回到座位后按考试内容开始答题。
⑵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①即兴演讲、朗诵考场:考生按面试时段分组,大约每40名考生一组,两个小时左右为一时段。考生选题后大约准备时间5分钟,考试限时3分钟内。每考完一名考生,补充一名候考者。
②考题由专人负责,在备考考生进入考场前由考生任选其一作为考题。考题须在每时段开考前开封并向评委展示。
③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都要有明显的考场(教室)标识。
④在考场门口,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获取本人的面试考号,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进入考场并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
⑤评委根据考生表现和评分标准,各自独立给分并确认。
⑥艺术特长考场准备工作同演讲和朗诵考场。
⑦笔试考场按有关要求设置。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开始考试时间:2013年1月3日。
2.考试科目及分值
统考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试内容:即兴演讲(规定题目), 满分为10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 满分为70分;散文写作, 满分为3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朗诵(指定材料), 满分为10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形象气质(规定内容), 满分为10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 满分为50分。
4.考试要求
①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②考生自带艺术特长考试所需相关用品(钢琴除外)。
③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1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验证后统一带入备考室;面试开考后即禁止考生进入考场,笔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④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⑤严禁替考、代考,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
(2)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知
①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②进入每个单项考场前,按要求获取单项(面试分即兴演讲、朗诵、艺术特长3项)面试考号,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③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不得涉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④朗诵时稿件尽量放低,不挡住面部,以免影响评分;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⑤面试和笔试,均将以准考证上照片、姓名、考号与考生本人及答卷上姓名、考号核对。
⑥离开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⑦笔试时间统一,面试时间分散(以广播电视艺术类统考准考证为准),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分别参加面试和笔试考试,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须知
①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②进入每个单项考场前,按要求获取单项(面试分即兴演讲、艺术特长2项)面试考号,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③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不得涉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④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⑤面试和笔试,均将以准考证上照片、姓名、考号与本人和答卷上姓名、考号核对。笔试观看电视作品时可以离开座位到能够看清楚的位置观看,看毕回到原座位后答题。
⑥离开面试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⑦笔试时间统一,面试时间分散(以广播电视艺术类统考准考证为准),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分别参加面试和笔试考试,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七、成绩发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负责公布艺术类各个专业省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向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科目
统考类别 |
统考专业 |
专业方向 |
专业方向代码 |
专门化 |
成绩项代码 |
成绩项名称 |
美术类 |
美术类 |
美术类 |
01 |
美术类 |
A1 |
美术类 |
戏剧影视艺术类 |
影视表演 |
影视表演 |
02 |
影视表演 |
B1 |
影视表演 |
|
导演 |
导演 |
03 |
导演 |
B2 |
导演 |
|
戏剧影视文学 |
戏剧影视文学 |
04 |
戏剧影视文学 |
B3 |
戏剧影视文学 |
广播电视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05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C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广播电视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 |
06 |
广播电视编导 |
C2 |
广播电视编导 |
音乐舞蹈类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 |
07 |
芭蕾舞 |
D1 |
芭蕾舞 |
|
|
|
|
国标舞 |
D2 |
国标舞 |
|
|
|
|
中国古典舞 |
D5 |
中国古典舞 |
|
|
|
|
中国民间舞 |
D6 |
中国民间舞 |
|
舞蹈学 |
舞蹈学 |
08 |
舞蹈教育 |
D3 |
舞蹈教育 |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09 |
舞蹈编导 |
D4 |
舞蹈编导 |
|
音乐表演 |
打击乐 |
10 |
古典打击乐 |
E1 |
古典打击乐 |
|
|
|
|
流行打击乐 |
E2 |
流行打击乐 |
|
|
|
|
民族打击乐 |
E3 |
民族打击乐 |
|
|
键盘演奏 |
11 |
钢琴 |
F1 |
钢琴 |
|
|
|
|
流行键盘 |
F2 |
流行键盘 |
|
|
|
|
手风琴 |
F3 |
手风琴 |
|
|
|
|
双排键电子琴 |
F4 |
双排键电子琴 |
|
|
流行演奏 |
12 |
电贝司 |
G1 |
电贝司 |
|
|
|
|
吉他 |
G2 |
吉他 |
|
|
|
|
萨克斯 |
G3 |
萨克斯 |
|
|
民族器乐 |
13 |
板胡 |
H1 |
板胡 |
|
|
|
|
二胡 |
H2 |
二胡 |
|
|
|
|
古琴 |
H3 |
古琴 |
|
|
|
|
古筝 |
H4 |
古筝 |
|
|
|
|
管子 |
H5 |
管子 |
|
|
|
|
柳琴 |
H6 |
柳琴 |
|
|
|
|
琵琶 |
H7 |
琵琶 |
|
|
|
|
笙 |
H8 |
笙 |
|
|
|
|
唢呐 |
H9 |
唢呐 |
|
|
|
|
扬琴 |
H A |
扬琴 |
|
|
|
|
中阮 |
H B |
中阮 |
|
|
|
|
竹笛 |
H C |
竹笛 |
|
|
声乐演唱 |
14 |
流行 |
J1 |
流行 |
|
|
|
|
美声 |
J2 |
美声 |
|
|
|
|
民声 |
J3 |
民声 |
|
|
西洋管乐 |
15 |
长笛 |
K1 |
长笛 |
|
|
|
|
长号 |
K2 |
长号 |
|
|
|
|
大管 |
K3 |
大管 |
|
|
|
|
大号 |
K4 |
大号 |
|
|
|
|
单簧管 |
K5 |
单簧管 |
|
|
|
|
古典萨克斯 |
K6 |
古典萨克斯 |
|
|
|
|
双簧管 |
K7 |
双簧管 |
|
|
|
|
小号 |
K8 |
小号 |
|
|
|
|
圆号 |
K9 |
圆号 |
|
|
西洋弦乐 |
16 |
大提琴 |
L1 |
大提琴 |
|
|
|
|
低音提琴 |
L2 |
低音提琴 |
|
|
|
|
小提琴 |
L3 |
小提琴 |
|
|
|
|
中提琴 |
L4 |
中提琴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17 |
流行(钢琴) |
P2 |
流行(钢琴) |
|
|
|
|
流行(其它器乐) |
P3 |
流行(其它器乐) |
|
|
|
|
美声钢琴 |
P4 |
美声钢琴 |
|
|
|
|
民声钢琴 |
P5 |
民声钢琴 |
|
|
|
|
美声(民声)其它器乐 |
P6 |
美声(民声)其它器乐 |
|
|
|
|
|
T1 |
音乐基础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