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海南省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通知(一)
各市、县、自治县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现就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报艺术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科类,艺术类即艺术文类)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即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组织的艺术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考生在我省省级统考所开设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等五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其中拟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选报专业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在取得省级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月5日上午8:00至1月9日下午5:30。
(三)报名办法
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具体的报名办法是:考生在高考报名期间,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拟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则考生不能选择“校考”选项,而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级统考开设的相应的考试类别。
凡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在1月21日到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交纳参加省级统考的考试费用。仅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考生申请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或应该到市县招生办拍照电子相片但未拍照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四)报考类别所对应的专业
我省今年省级统考中开考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和主持与播音五个考试类别所对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见附件1)。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 2011年1月22日至23日。
2.考试地点: 海南大学。
(二)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音。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音。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见附件2)。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1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