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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招生简章(一)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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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校: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实行统考和联考。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类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四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院校联考。省外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二、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另行发文)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美术学院报名参加专业课统考;报考播音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外国语大学报名参加专业课统考。各市(区)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市 (区) 报名时间
    西安、宝鸡、安康 1月11日
    商洛、杨凌、铜川、汉中、延安 1月12日
    咸阳、渭南、榆林 1月13日
    2.报考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音乐学院报名参加专业课联考;报考省内高校表演及其他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北工业大学报名参加专业课联考。报名时间、地点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三、专业课考试
    (一)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定于2011年1月18日进行。
    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集中在西安美术学院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集中在西安外国语大学进行,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值300分。考试内容见附件3。实行网上评卷,试卷和答题卡分别印制,答题卡《作答须知》见附件4。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联考安排在春节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分别通知。
    (二)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其它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在陕招生的播音编导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不再进行专业课校考,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省外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三)个别省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包含在我省美术类专业目录内,但其培养方向为史论、表演或书法专业以及摄影专业的,务必于2011年1月10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上述专业可不按美术类对待。未按时提交申请的仍按美术类专业对待,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四)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应于2011年1月1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申请表样见附件5),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省招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对在陕设点而不在指定考点组织考试的省外院校,其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五)校考在2011年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要求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

四、加强领导,从严管理
    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是我省实行艺术类专业课全面统考和联考的第一年。各市(区)、县(区)招办,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确保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一)各市(区)、县(区)招办,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选派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
    (二)承担统考和联考的高校要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责任到岗到人。要加强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无缝链接。要严格报考资格审查,认真审查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严防违规报考。要加强试题、试卷、答卷(答题卡)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三)组织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校考的高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报考考生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考生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以及其他有效证件,防止替考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考。
    (四)省招办将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承担统考和联考工作的高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在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以及校考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18号令)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校考的高校,凡在考试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和程序,或因重大疏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组织考试的资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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