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5年艺术类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
宿州学院2015年在安徽、江苏、山东、湖南四省组织了艺术类专业校考,艺术类专业加试的评卷、登分等工作已于近日完成,校监审处全程参与,确保了公平、公正。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请广大考生自行上网查询,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根据2015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按一定比例划定了各省专业合格线,现予公布:
科类 |
专业名称 |
省份 |
计划数 |
专业合格线 |
学费标准(元/年) |
美术类书法类 |
环境设计 |
江苏 |
30 |
249.5 |
7000 |
书法学 |
安徽 |
17 |
315.67 |
||
书法学 |
江苏 |
13 |
323.33 |
||
书法学 |
山东 |
20 |
325.33 |
||
音乐类 |
音乐学 |
山东 |
15 |
97 |
5000 |
音乐学 |
江苏 |
25 |
103 |
||
音乐学 |
湖南 |
20 |
100.5 |
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