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15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
2015年,湖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自身工作实际,为减轻学生负担,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改为承认各省统考(联考)成绩。由于非美术类专业山东省并无统考(联考),因此改为承认山东师范大学校考初试成绩。山东师范大学校考初试结束后,我校根据其提供的考试成绩,结合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及近三年在山东省录取情况,划定了相应专业合格线,具体如下:
合格专业名称 |
山东师范大学校考对应专业 |
招生计划 |
专业合格线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音乐学 |
7 |
77.0 |
音乐学(声乐表演)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3 |
75.0 |
音乐学(器乐表演) |
音乐表演(民乐方向) |
2 |
70.0 |
舞蹈学 |
舞蹈学-男 |
5 |
66.0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体育舞蹈) |
5 |
72.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 |
81.0 |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除以上公布的计划外,我校艺术类专业仍预留了不超过艺术类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届时将根据各省各专业志愿填报实际情况来统筹分配。四月初,我校将逐步向考生邮寄专业合格证。欢迎山东考生踊跃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