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我校在甘肃、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份先后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我校2013年艺术类校考各专业合格线,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专业合格线
专业(方向) |
河北 |
内蒙古 |
河南 |
湖南 |
新疆 |
安徽 |
山西 |
广西 |
山东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82 |
86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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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
72 |
81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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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76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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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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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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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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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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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美术学类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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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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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145 |
150 |
143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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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只面向甘肃招生,参加面试且体检结论为合格者视为专业考试合格。
二、志愿填报说明
1、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外省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包括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等4个专业。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按美术学类(1304)填报即可,录取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选择专业(方向)。
2、动画专业在河北、山东投放招生计划,使用我校在该省美术学类校考成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按动画(130310)填报即可;美术学(书法方向)在山东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在山西使用该省统考成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按美术学(书法方向)(130401)填报即可。
3、音乐表演专业在外省分声乐、器乐方向投放招生计划,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按音乐表演(声乐方向)(130201)、音乐表演(器乐方向)(130201)填报即可。
4、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按照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投放计划,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按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130305)填报即可,录取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选择专业(方向)。
5、舞蹈表演(130204)、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130201)等专业按相应代码填报即可 。
三、相关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类、美术学(书法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方向)、音乐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四、其他事项
1、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单不再寄送,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
2、具体招生计划以我校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