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美术统考合格分数线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按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3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0〕31号)的文件要求,根据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3门科目和单科成绩的分布情况,经审定,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2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1.0分。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分)。
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2月8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在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考生本人可携带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于2011年2月13日上午9:00-下午3:30到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商学院内)办理成绩复核手续。成绩复核仅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2月9日晚还未拿到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可于2月10日起登录本网站,凭本人报名号或准考证号、密码(身份证号中不含字母的后六位数字)进行成绩查询。
达到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将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其中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除了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外,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再需组织美术类专业的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
按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3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0〕31号)的文件要求,根据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3门科目和单科成绩的分布情况,经审定,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2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1.0分。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分)。
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2月8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在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考生本人可携带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于2011年2月13日上午9:00-下午3:30到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商学院内)办理成绩复核手续。成绩复核仅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2月9日晚还未拿到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可于2月10日起登录本网站,凭本人报名号或准考证号、密码(身份证号中不含字母的后六位数字)进行成绩查询。
达到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将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其中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除了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外,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再需组织美术类专业的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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