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美术统考考试科目、范围及要求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一)考试科目:专业考试设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总分比例:素描40%、色彩40%、速写20%。
(二)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石膏像写生(限于伏尔泰、阿格里巴、海盗、小卫)、静物写生或默写、人像写生或默写。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写生或默写、风景默写。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速写:采用写生、默写、临写图片等形式。要求:①结构、比例、动态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合理;④绘画工具限铅笔、炭笔;⑤画纸:8开铅画纸。
(二)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石膏像写生(限于伏尔泰、阿格里巴、海盗、小卫)、静物写生或默写、人像写生或默写。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写生或默写、风景默写。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速写:采用写生、默写、临写图片等形式。要求:①结构、比例、动态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合理;④绘画工具限铅笔、炭笔;⑤画纸:8开铅画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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