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及相关省份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我校在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等省份先后组织了艺术类专业校考。经2016年4月1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我校2016年艺术类校考各专业合格线,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专业合格线
专业 |
河北 |
山东 |
内蒙古 |
湖南 |
河南 |
新疆 |
江西 |
山西 |
广西 |
舞蹈表演(含舞蹈学、舞蹈表演) |
86 |
86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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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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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123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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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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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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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86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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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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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 |
149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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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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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152 |
156 |
书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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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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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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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填报说明
1、2016年西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外省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包括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等4个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按美术学类(1304)填报即可,录取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选择、分配专业(方向)。
2、动画专业在河北、山东、江西投放招生计划,使用我校在该省美术学类校考成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按动画(130310)填报即可。
3、舞蹈表演、舞蹈学按照舞蹈表演投放计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按舞蹈表演(130204)填报即可,录取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发展方向选择、分配专业。
4、书法学(130405)、广播电视编导(130305)、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等专业按相应代码填报即可。
5、我校敦煌学院美术学(中国画方向)专业在山东、山西分别投放计划,使用我校在该省美术学类校考成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按美术学(中国画方向)(130401)填报即可。
我校敦煌学院成立于2014年6月,是经甘肃省教育厅批准、由西北师范大学和敦煌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办、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校校属学院。学生入学后在敦煌市就读,修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西北师范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相关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置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美术学(中国画方向)、书法学、动画、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排序)。
4、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对实行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编制计划的省份,学校将按照文理科统一排序划线录取;对实行文理科分开编制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分别划线录取。
5、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并按以上原则进行录取。
四、其他事项
1、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单不再寄送,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
2、未尽事宜以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