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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录取原则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

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2017〕33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①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②详细录取原则以《陕西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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