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录取原则 >

2018年广州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办法

(一)考生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报名考试条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校考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调档线的前提下,我校按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总成绩各占50%合成总分,以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如果合成总分成绩相同或相近,专业成绩突出者优先录取。合成总分=文化考试实际分数/文化考试总分╳100╳50%+专业考试分数╳50%。例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85分,考生文化成绩为375分,该省(市)高考文化总分为750分,合成总分=375/750*100╳50%+85╳50%=67.5分。

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一)考生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报名考试条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证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发放。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3+专业考试实际成绩/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7,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扫码关注,实时发布,艺考路上与您一起同行
录取原则
  • 艺术留学
  • 中国美术高考网
  • 优路教育
  • 高分无忧
  • 河南成人高考
  • 电大中专
  • Copyright © 2006-2024 艺考网(yishusheng.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05290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4185号

    Top